正文 百日巴黎--卷毛(一)

正文 百日巴黎--卷毛(一)

提前给大家剧透一下:我和E的故事,是一个bad ending。

我们的联系开始于一个下雨天的下午。

那天我在忙于跑银行的杂务。课程和课程的间隙,奔波在银行柜台,操着不熟练的法语跟柜员交涉我要做的事情,这一切都让我身心俱疲。

我有抽烟的习惯,往常这时我一般会吸一根爱喜的薄荷爆珠,靠着甜蜜的薄荷糖味道和尼古丁让人微晕的效果,把令人心慌的压力消散下去。而来法国之后,由于我不熟悉这里的香烟品牌,法语又烂,一直没能找到心水的薄荷口味香烟。那天我点了一根万宝路,忍着烟草令人不适的味道,撑着伞,叹了口气,掏出了手机。

Tinder上弹出一条消息:“在这个下雨的下午,你还好吗?”

发消息的便是E。照片上的他,面容瘦削,一双眼睛遮挡在半长的卷发后,看不清颜色,帅得无比治愈。我挑了挑眉,回复:“我带了雨伞,所以还好。你呢?”

然后,我们从我的纹身开始,聊到音乐,聊到酒,聊到他是不是要请我喝一杯。

他说当然没问题,但他这周有事,而我周末已经和别人有约。我于是撒谎说周末有什么事务要忙,开玩笑地说他怎么这么忙,这么受欢迎。

这是我对他撒的第一个谎。

谈话到此结束,似乎再无下文。但他真的很帅,周末我又想起了他,于是发了个颇为挑逗的表情过去。E开玩笑地回复我,是不是等不及了?我说是啊,我现在刚购物完,好累,却没有心仪的香烟抽。

这时,我忽然想起来,问他你抽不抽烟,爆珠香烟到底怎么说?

E说爆珠香烟用法语叫convertible,有两个牌子——万宝路和lucky strike。我开心地感谢了他,E回复,这值得我们喝一杯了吧?

我说当然。于是约了下一周的周三,在巴士底广场。

周三我欣然赴约。心想着法国人都爱迟到,我也特意出门晚了些。没想到约定时间刚到,他便发来了短信,问我走到了哪里。我说我弄错了地铁,还有十分钟才到,让他等我一下。

这是我对他撒的第二个谎。

巴士底广场周围车流纷杂,人群簇拥。我绕了半天还是找不到他说的地方,于是发短信过去说我站在一家小饭店旁边,让他来找我。刚刚放下手机,我便看到了一个瘦瘦高高的身影,卷发比照片里还要长些,还要乱些,留着胡茬,一只手上还打着绷带,活像个因为欠款被人毒打了一顿的贩毒分子。

我们吻了脸颊问好。他身上带着浓浓的香烟味道。我不喜欢烟味儿,也不喜欢落魄诗人一样的男人。我以为,我也不会喜欢他。

E的声音很低,说话有些慢,脸上总带着点慵懒的笑容。他带我往他经常去的酒吧走去。路上我问他,手上的绷带是怎么回事。他对我说,攀岩的时候摔伤了,做了手术,打了两根钢钉。

自然而然地问起了他的工作。他对我说,之前是在医药企业做销售。我没听懂过去时,只听到了pharmacie和commercial两个词。我说,所以你是卖毒品的吗?

E被我逗得开怀大笑,说,你还是第一个这么说的人。

我心想,能怪我吗?这个发型,这个不修边幅的模样,这浑身散发出的坏男人气场,怎么看都像是要把我骗到哪个角落里,把我开膛破肚、强奸分尸。我忐忑地跟在他身边走着,七拐八绕。周遭的人逐渐消失,街道也越来越安静。就在我以为要被杀掉的时候,我们忽然拐进了一家小酒吧。E问我,想要喝点什么。

原来,真的是要带我来喝酒。

我对酒一窍不通。我说随便吧,来杯不苦的,带甜味的,最好酒精强烈一点的。

E想了一会儿,对酒保悄悄地说了一句什么话,接着,酒保给我端来了一杯红色的饮料。我们一起坐到了角落。E对我说,这杯酒叫做Monaco,以后你要是想喝,说这个名字就可以。

我尝了一口。石榴糖浆的甜,把啤酒的苦交织得恰到好处。苦不再是苦,而成了映托甜的装饰。酒精的气息在我的舌尖弥散开。我看着E,他坐在我身边,依旧是那副平静、慵懒的模样,慢悠悠随意说着什么,时不时抿一口杯子里的啤酒。

这时我忽然注意到,他的右胳膊上有一个纹身,是一个花纹复杂的罗盘。

我问他,这个纹身是什么意思。他说,想要找到自己的方向。

纹身的人我见过很多,经常是夸张地纹遍全身,而我非常不喜欢这样伤害自己身体来装饰的方式。然而,只有一个纹身,而且这个纹身还有自己的意义,这和我纹身的来历完全相同。或许是因为这点小小的共同之处,让我对他有了亲切感。我看着他,歪着头笑着——这是我一贯勾引男人的招数,屡试不爽。

他却看了回来,毫不示弱。他说,你在和我比赛谁盯的时间更久吗?

好吧,既然他这么说了,那么比赛开始。

说是比赛谁盯的时间更久,实际上似乎是在比赛谁更耐得住内心的冲动。我想吻他,我的鼻尖已经和他的鼻尖贴到了一起,我感受到了他微凉的肌肤,他却还是没有吻我。他的眼睛是介于绿色和棕色之间的好看颜色,像猫,慵懒的姿态也像猫。我的眼睛酸了,举手投降。我们放下酒杯,一起出门抽了根烟。

他的香艳是lucky strike红色。我拿出我的,上面写着lucky strike ice bleu(蓝冰),笑眯眯对他说,虽然没买到薄荷爆珠,但买到了薄荷,我心满意足。

一根烟抽毕,我们又回去买了下一杯酒。我忘了那杯酒的名字,只记得里面有芒果——因为拿到这杯酒后,喝了几口,我终于忍不住问他,你是不是有些不好意思?因为按照常理来说,这时你应该……

他说,我应该吻你吗?

吻来得顺理成章。他用了舌头,缠绕着我的舌头挑逗。他的口中带着香烟的气息,还有浓浓的鸡尾酒香甜。一吻完毕,我笑着说,你尝起来有芒果的味道。

E说,怎么样,这杯酒是不是选得很好?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我也不想回答。我们再度拥吻起来。酒吧里很安静,并没有多少客人,自然无人注意到角落里的我们。E的嘴唇很柔软,舌头很灵活,带着我像是在舞蹈。这是我体验过的最棒的一个吻。对比之下,之前的吻都变得毫无意义,毫无感觉。直到这一刻,我才感觉到,所谓的初吻,所谓令人晕眩的迷醉感,应当是这样。

而这样的迷醉感甚至与性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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