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知道在战火中的果敢地区穿露背旗袍是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真丝是一种娇贵的料子,避水避汗避高温,一丁点伤害都能毁掉整条裙子。它毫无防御能力,对紫外线和蚊虫照单全收,只适合在纸醉金迷的太平地带展示美丽,在这里是一个彻底的累赘,跟它的主人一样。
越野卡车来了一辆又一辆,运送来数不清的难民。果敢地区是主要的缅北华人聚集地,超过百分之九十的人口都是华裔,明朝末他们因战乱流亡而来,从此再也没能回到故乡,如今又因战乱向中国境内蜂拥而去。孱弱的妇女,儿童,青壮年,老人,掸邦常年炎热的气候将他们的面容分割开,同时显出华裔和异域的痕迹。我时常凝视着他们的难民区,猜想他们会做什么。我与他们毫无不同,但我是幸运的。
除开那天被快速击毙的强奸事件,江明的佣兵团将难民管理得井然有序,我猜他这张带有华裔模样的脸也起了莫大作用,虽然这个想法被嘲笑天真。
第二天是江明亲自把衣服送上来,我看了一眼就叹了一口气,短袖迷彩裤加战地靴,这群人的服装跟英皇室一样令人毫不惊喜,虽然他们也没有义务要令人惊喜。同时送来的还有一个揉成一团的黑色天鹅绒袋子,我打开看了一下,绿汪汪的一团,忍不住甩着袋子笑道,我还以为您突发善心对难民进行人道主义关怀呢,原来还顺便倒卖点翡翠啊。江明倒拎着我的背包晃了晃,几盒烟被晃了出来,被江明挨个在半空中接住了,这才抬头看我,说,翡翠只是顺手拿的,架不住人家非要给我啊。什么人?还能是什么人,缅北地区给得起这种品相的翡翠当好处费的,除了那几个毒王还有谁?
我哟了一声,那这么说您还真是来做善事的?
江明笑了笑,当着我的面把那几盒烟塞起来:做善事有钱,为什么不做?
什么钱,给您供个祠堂您赚香火费吗?我记得缅甸奉佛教,果敢这边家家户户都有设供桌祭拜的习惯吧,老街市区那边还有个大庙,您是准备也给自己赚个牌位?
江明有些无奈地看我一眼,我抢先一步截住他的话头:我知道这种事算你们内部机密,按理来说我也不该多问,但谁叫你是我江叔叔呢,我要是呆在别的佣兵团里也不会这么随便。您说呢?
江明连声说行行行,什么话都让你说了。他深灰色的瞳孔闪过狡猾的光,像雪原里设伏的一头白狼:中方政府需要控制难民密度,避免在难民点还没准备好时被冲击边境,缅甸政府对这一仗十拿九稳,需要收拢安置果敢人民跟维持政府形象。
我靠了一声,说我一直还以为是民地武装组织请的你们,怪不得我总觉得怪怪的,你们居然敢在城里小学设驻扎点,也不怕政府军调来迫击炮。那您这是一次性赚两边政府的钱……还要加上倒卖翡翠?我叹了一口气:怪不得您会往东南亚这边跑,这么一算这一趟下来能拿的钱比欧洲那边也差不了多少,还轻松许多。
江明在那边笑得潇洒,伸出手指比了个四,又按下三根手指,唯独最后一根尾指晃了晃:顺便给他们做做休假前的过渡。我蹲下来开始卸妆,边卸边发表疑惑:你们这行还有休假……休假前的过渡是什么?江明声音里依然残留着笑意,语气平静而随意:上个月刚刚处理了非洲部落的几起种族屠杀,直接休假怕他们缓不过去。这句话犹如一个开关,按下开关,我的背脊霎时挺直了,像锌皮娃娃体内的钢铁一样撬起我的上半身。江明站在旁边看着我,靠着墙,他的背也是挺直的,出于多年军旅生涯的习惯,即便七年雇佣兵身份也没有改变这一点。
我揉了揉脸上的卸妆膏,说:林夜也在吗?
他连名字都告诉你了?他在,他当然在,他是我手下最好的狙击手。江明抽出一根烟,没有点燃,就干干地叼在嘴里。怎么,你对他很有兴趣?我嗯了一声,江明叼着烟想了一会,笑了一声,说,那行,那我就给你讲讲他的故事。
我是在四年前碰到他的。当时他还很便宜,一单最高也就三万美金,手里常用的还是SVD,精准度不高,但凡有点家底的狙击手都不会把它当做第一选择。但即便如此,六百米内,他的精度不输任何人,用任何枪的任何人。我那时候就对他很有兴趣,不止我一个人,他那时候单打独斗,是许多中间人最爱的类型,精确高效,克制但强悍。要不是他太沉默寡言,性格又冷,应该会出名得更早。但我没有立刻接触他。我不急,我知道他这样的人不会轻易选择一份合同。直到有一次护送任务……江明咬着烟头沉默了一会,我抬头看他,从他面上看到一种模糊的神情,像是被猝然点亮的火光。
那次任务本来很轻松,不然也不会请自由佣兵,但是在进入拜林丛林时,他们遭遇到了恐怖组织的残留人员,二十个全副武装的恐怖分子,他们劫持了一整个寨子,把村民拿来当挡箭牌。所有人都慌了,只有他打空了弹匣,十发7N1子弹,全部命中,枪枪毙命。最后,他用手枪结束了被穿在架子上做活祭的两个村民的生命。
江明感叹一声:当时我就在金三角这边见老朋友,听到消息之后立刻赶过去把他签到手里。本来我以为他是一把绝顶的枪,但问了当时的情况才知道,遭遇恐怖分子之后的战斗全是他一手指挥的。他单打独斗不过是因为没有人能让他服气。你别看这小子面上冷的很,心底的血性比谁都不少。最关键的是,他有底线。
江明声音温和,是谈论信赖之人的语气,而我走到旁边的洗漱室里,打开水龙头,看着里面浑浊的自来水叹了一口气,转身出来拿护肤水洗卸妆膏,边听边嗯着应答。
我知道对于江明而言,有底线是最重要的,事实上当我听到一个雇佣兵——即便他是狙击手——不抽烟的时候,都先不可置信了一遍。职业雇佣兵这一行,刀口舔血的买卖,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当你下一秒随时可能因为千奇百怪的理由突兀地死去时,某方面的自我克制就成了笑话。他们寻欢作乐,他们放浪形骸,他们残暴,他们纵欲,他们不分昼夜地享受从血中捧来的金钱和力量。他们犹如十八世纪无恶不作臭名昭着的海盗,毫无道德可言,毫无底线可谈论。江明在其中已颇属异类,他精心挑选每一个成员,以接近军队的要求和秩序来管理他们,但又在某些地方给予最大的自由。权谋之计,平衡之法,他最终得到的也是与他的坚持同等的回报。我都曾经问过他,江叔叔,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中国军队派出来以雇佣兵身为作为掩护的卧底?被江明翻了个白眼按着肩膀就给推开了。当然,他们放纵起来并不比其他人更文明高雅,但他们终究是不同的。这份不同令他们值得信任。
江明继续说,今天晚上哨上的人回来换防,按照惯例会有点小节目。我唔了两声,探头问,林夜会参加吗?我看他不太像会掺和这些小节目的样子。江明说,他可以参加。他意味深长地看着我,我扭回头去认真洗掉脸上的卸妆膏,在心底骂了三声,然后不甘不愿地说,行,我好好跟着您,保证不乱跑。
江明倒是有些诧异了:看来林夜对你的吸引力真的挺大啊。
我含糊说他把我裙子弄坏了,我还要找他麻烦。
江明嗤笑一声,你那裙子多金贵啊,叔叔给你再买一件行吗?
我面无表情地转过头去,你给我买?你知道这件裙子我等了多久吗?你知道这开叉的高度让跟我做旗袍的师傅选了多少天吗?你知道这个颜色我找了多久吗?你知道我从一堆高定发布会和珠宝拍卖会中间抽时间去苏州多不容易吗,你知道……
停停停!江明万分头疼地伸手阻止我,对不起对不起,叔叔玷污了你宝贵的艺术品。那你自个儿找林夜的麻烦去吧,别找我就行。
我说江叔叔,您真是趋利避害第一人。
江明哼了一声,得了吧,能让别人遭的罪为什么要老子受着。
当天晚上武装直升机带着上一批岗哨人员回到驻地。我感慨了一下江明的家底,连在缅北这种地方都拿得出两架直升机,实在是大富之家,还是个纨绔子弟,跟我一个德行。他给我带来的衣服明显大了,毕竟他翻遍整个驻地也找不到一个体型跟我相近的人,比我大两倍的倒是不少。我弯腰卷起裤脚,站直给上衣打个结,扎好红色的头发,又弯下腰,手指划过各种颜色的口红,最后停在上次那支浓郁的梅子色,涂在嘴唇,上下抿了抿,穿着战地靴下楼。
他们已经开始了。
梭哈,搏斗,开庄,押注,玩刀,甩飞镖,我下楼时刚好开始比枪,直升机拉高八百米,参与者身后的两辆越野车灯光大开,自后而前的强烈灯光晃得视野模糊。
他们检查枪支,上膛,瞄准被扔出来的酒瓶。砰的一炸,啤酒瓶在半空中四分五裂,玻璃碎片漫天洒落。我没有看见林夜,晃过去找了一圈,在各式各样的人的调侃声中挤到树冠下,江明正站在那里,手上的烟也没点燃,这附近二十米连烟头都没有一个。我默默看着那盒上次留在这避免被收走的万宝路,此时正在江明手里,不由以仇恨的目光扫荡他一圈,见他搭着一个人的肩膀,侧头对我笑了笑,转头说,林夜,好久没玩了,我俩去试试?
旁边传来一阵长长的惊叹声,一个金发男人凑了过来,哇噢,老大,你要跟林夜单挑吗?江明还没点头,他就唯恐天下不乱地散播开消息,一脚踩上石台挥了挥手,小子们!老大要跟林夜比一比了,你们赶紧把位置让出来!还在开枪击碎酒瓶的枪手们顿时被忘在脑后,一群人蜂拥而上连拖带拽地把他们拉开,而他们的面上也没有半点被抢了风头的恼怒,只在最初的愕然之后以更大的热情叫嚷了起来。中间被让开了一大片空白区域,空中的直升机也得到了消息,夸张地飞出一个炫技的前冲。后山的难民们被这里的热闹吸引,不少人探头探脑地看过来,像是想搞明白是危险还是狂欢。
我哇了一声,跟着他们凑到一边,找了一个最佳的观景位置。给我让开位置的是刚才的金发男人,日耳曼人,标准的金发碧眼高鼻梁,笑起来有种痞坏的帅气。他熟稔地调整我的位置,把我的头扳到最适合的角度,然后指着拎着枪的两个人影说,我的小公主,你运气不错……不,应该说太好了。你看,他们两个,一个是我们的队长,一个是我们最好的狙击手,能看到他们比枪可不容易。
我点点头,说是啊,我运气可真好。心里想,哎,不枉我出卖自由。
在众人的翘首以盼里,江明和林夜入场,两把手动狙击步枪,专业人士之选,比故事里的SVD好上太多。他们互相不看对方一眼,快速重新组装枪械校对器具准心,我猜他们都没有用自己的枪,自己的枪如同自己的骨骼,你说不准谁的骨头会长得更好,外人的枪会更公平一些。
有传言说狙击手会习惯在自己枪托上刻字,刻杀死敌人的数目,刻爱人的名字,或者刻随便什么东西,但我从没见过任何一个狙击手往枪上刻字,开枪时,任何手感的改变都是致命的,浪漫的传言往往不切实际。但他们会在身上刻字。江明抬起手,手腕上露出墨绿的刺青,一串漂亮的拉丁文,文艺得过分,跟雇佣兵的身份格格不入。那么林夜呢?他会在身上刻下痕迹吗?
我舔了舔嘴唇。
所有人都相当关注这场比试,仿佛在参观一场千载难逢的盛会。我看着他们站定,直升机猛地往上一拉,自八百米外朝操场飞来,机舱旁边有人兴奋地甩出酒瓶。枪响,分不清谁先谁后,第一个酒瓶应声而碎,第二个紧跟着破裂,直升机的速度给酒瓶的击中带来了难度,高速移动靶,但林夜只平静地站立,填弹,上膛,射击,最古老朴实的步骤,最经典流传的步骤,枪响,碎裂。我凝视着他,仿佛在看一个机械,永远精准地重复同样的行动,但却丝毫不令人厌倦。
带硝烟气息的手指,枪茧,擦伤的手背,微微皱起的眉,手臂线条绷紧的力量,凌厉如标枪的站姿。
他令人沉迷。
旁边的金发佣兵发出低低的感慨声,他说,我简直不知道该看谁好。我跟着点了点头,避免被江明知道我没看他来秋后算账。
直升机在空中旋停,螺旋桨在闷热的空气中掀起一阵又一阵热风。几十个玻璃瓶尽碎,亮晶晶的碎片满地都是。比试结束,两个人的击中数不相上下,永远是同时击中同一目标。所有人也并不意外,毕竟枪法好到一个境界之中,这种站立式的比试已经分不出胜负。他们上前去跟两个枪手勾肩搭背拍胸膛,我有些意外地看到去招呼林夜的人不比招呼江明的人少多少。金发佣兵倒还在我旁边,他笑着摇摇头,说,真希望下次回到基地还能让他们俩再比一次。我转头看向他,郑重地说:我也是。
金发佣兵却顿了一下。他朝那边看了一眼,嘴角忽然露出一个有些暧昧而洞察一切的笑意,微微凑过来,收敛一下你的目光,女孩,你看上去想吃了他。
我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他就已经抽身后退,侧身从后座一个黑袋子里翻出一个东西,我发现那居然是一瓶香水,不禁头疼和无语,不知道该拒之而去还是吐槽他们香水跟军火放在一起,就看见金发佣兵对着我眨了眨眼睛。
它叫Tonight Or Never,你们的中文译名叫玫瑰今夜或永不微醺。
他朝我扔过香水。以往被以同样方式扔给我或体贴地递给我的无数瓶香水都被我松手摔碎,但这一次,鬼使神差地,我接住了它。我打开瓶盖在手腕处喷了喷,听见金发佣兵充满鼓动的声音:你如果能成功,所有人都会崇拜你的。祝你好运!我被这语气惊得狠狠呛了一下,扶着车门正咳嗽,察觉到旁边忽然走来一个人。捂着嘴抬头一看,所有人都看向了我这边。
来人个身材高大的拉丁裔,彬彬有礼,朝我伸出手来,面带笑意,语调文雅:恕我冒犯。但队长和林的比试难得一见,分不出胜负实在可惜。美丽的小姐,不如由你来当裁判?
江明的佣兵团里还真是什么样的人都有。我挑起眉:你们想怎么玩?
他狡黠一笑,虚牵着我的手把我领到中央,朝旁边招呼了一声,接到一个扔来的苹果,红润光滑,出现在这坚硬与金属意味浓重的地方,像一个灿灿的奇迹。拉丁裔佣兵朗声说:历来都是如此,能赢得女神的金苹果的勇士才是胜利者!
希腊神话,维纳斯的金苹果。我咳嗽完毕,站直身体,抬手重新理了理被直升机的旋风吹得乱七八糟的马尾,灿烂一笑:虽然我不是女神,这也不是金苹果,但没问题。我从他手里拿过苹果,没多看他有些惊讶的表情,站在已经准备收枪的两个人面前,将苹果稳稳地顶在头上,双手垂在身体两侧。
越野的两盏大灯依然开着,刺眼的光线晃得我眼珠发疼,不得不闭上眼睛。那两道亮光依然直射而来,如同太阳一样在我眼皮上燃烧,过高的光强令我眼睛发酸,在一片炽热的盛大的光亮中止不住的颤动。听觉也因此变得含糊,我只听见周围人各种语言的欢呼声,夹杂着脏话和大笑的叫声,长长的嘹亮的口哨声。我知道江明一定会有些无奈地说一声胡闹。各种各样的声音,如潮水一般泱泱而来,将我淹没,而车灯是爆发的超新星,在我视网膜上留下强硬的痕迹。
“三,二,一!”
然后是一道枪声。
倏忽而至,震耳欲聋,如同尖啸着掠过荒原旷野、掠过大裂谷与非洲稀树平原的,自由的风。冰冷,悠然,沉重而强悍至极,将我头上的苹果一举击碎,带得我也猛地一步后退。
苹果炸开时的汁液和细碎的果肉落下来。有些落到我的头发上,我知道今晚不得不用那看起来就不怎么干净的水洗头。
有些落到我的脸上。顺着脸颊滑下来,落到我的唇角。我舔了舔,火药的苦涩味道,苹果清甜,炸裂时的破碎气息。在我的舌尖,如同熏醉的、带刺的玫瑰。
一刹那,我闻到手腕上浓烈如红玫瑰、沉醉如红酒一般,令人作呕的人工香气。江明喊了一声什么,两盏亮度极高的车灯霎时熄灭,我慢慢睁开眼睛,一滴因为酸楚而聚集的眼泪悬在睫毛上,立即不堪重负地坠落在地上。
前方,江明拎着枪收起瞄准盖,对旁边的人摊了摊手,面上是坦荡的笑意。而林夜,正缓缓放下手中狙击枪的枪口,视线刚刚从瞄准镜移开,便与我对上了。
那双黝黑的眼睛在强光残留的影响下,如同缅甸炽热的夜色,明亮,平静,凌厉不可直视。这炽热转瞬即逝,他垂下眼皮,浑身煞气尽消,又回到了那阴影中冰冷而坚硬的模样。
我的手指颤抖着,狠狠地握紧了,又被我用力地、一根一根地扳开。
半小时后,晚间节目结束,闹哄哄的操场逐渐安静下来,夜深人散,明月在掸邦高原上显得格外清晰,即便远处滚滚而出的烟尘也无碍于它的明亮。如银盘,如银蓝色的心脏,悬挂在宇宙的胸膛正中,你我都只是这偌大体腔内不足为人道的微生物。
月光把那一道阴影照亮了一角,斜斜的,如一滩澄澈的水一般轻柔地流过去。林夜在那里整理他的枪。
我站在他身后,等他转头看到我。他动作很利落,快速拆解枪械归入枪盒,手指很干净,干净而稳定,手背上的轻微擦伤早已结疤,他看起来甚至不把这种擦伤当做伤。等他单肩背上枪盒转身过来时,目光掠过我,跟掠过一只鸟儿、一朵花一样毫无区别。他没有做任何停留,对今晚金苹果的胜利也毫无感想,毫无波澜地越过我离开了。我对此并不意外,张口叫住他:林夜。
他顿了一下,微微转头。
我说:“我想跟你做爱。”
林夜终于看我一眼。我发现他的眼睛很黑,很黑,成年华裔的眼睛通常不会有这么黑,只有婴儿色素尚未分散的虹膜拥有这样极致的颜色。我意识到这种黑其实是一种错觉,一种因为纯粹的眼神和月光而营造而成的错觉。下一刻,他摇了摇头。
不。
他皱了皱眉,又补充一句,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