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遥远且古老的某个地方,曾有人唤它“八荒山。”它巍峨高耸,终年云雾缭绕,人们从来只敢自远方观望,却无人胆敢涉近,只因在抵达八荒山之前还需经过一条宽若大海的离情河。
从人世这端往离情河彼岸看去,远远寻不到尽头,汹涌的浪涛犹如怒吼般时时刻刻想将涉足於此的人们拖入河底,过於险峻的湍河使得这片净土常年寂静。
许久未有人烟造访的八荒山,因为太过寂寞而分离出一抹灵魄,它飘飘荡荡在八荒山上,经过七天七夜这抹灵魄最终栖息在山中心的一株绦红草上。
在月光洒下的时候,绦红草会发着幽莹的红光,清风吹来的时候,它会跟着摇曳,在满月时分它会发着暗香,有时浓烈、有时清淡。
落雨的时候会有荒君打伞,天晴的时候会有荒君浇灌,天暖天冷,终年如此,日复一日。
荒君是谁?自打八荒山在的时候,便在此地了,谁也不知他的来处,亦不知他的归向,能够与其通语的生灵们皆唤他荒君,久而久之,荒君便成了这男子的名。
越过离情河,拨开绝情雾,是越发茂密的树林,山深处尚有一座静谧如许的蓝色湖泊,湖面水气萦绕飘着一只小舟,舟上有一男子,半卧半睡,垂於舟外的手任由湖水浸泡,银色儒袍被沾湿,成了阴郁的灰,男子双眸半睁半醒,缓缓起身。
荒君抚过河畔旁的降红草,火如烈阳的花办被风雨摧得有些恹了,今日天候不太好,风刮得比往常都要张狂。
早上百鹊才来跟他提醒要特别注意降红草,它看起来似乎有点危险,果不其然,午时刚过,天色立即变得昏暗,寂静的八荒山从来不曾出现如此异相,再晚一些,更是狂风暴雨。
空中电闪雷鸣,光芒闪现之际,太阳竟被一轮漆黑迅速吞噬,只余周身一围淡金色光圈,荒君盯着异相,口中自念道:「天狗食日?」与此同时,荒君一个分神,竟让一股怪风硬生生卷走娇弱的绦红草。
绦红草被卷起的瞬间,花办四散,原有的灵魄更是混在其中,随这股怪风而去,落在地面的残红,犹如绦红泣血。
荒君见状立马追去,岂料等他来到离情岸边的时候,八荒山灵魄早已不知去向。
是夜,距离百里开外一处名为保定的村庄,在宁静的夜里传来阵阵喊叫,仔细一听原来是一名村妇正值生产之际。
「用力,再用力,已经看到头了!」产婆一边推着产妇肚子,一边喊得激动。床上妇人叫得有气无力,满脸苍白,汗水涔涔。
妇人摇头,感觉自己已经精疲力尽:「我不……行了。」正当这麽说的时候,天外忽起一阵大风,接着她感觉肚子一热,口中大叫一声:「──啊!」与此同时,响亮的孩啼伴着满室霞光呱呱坠地,朦胧中彷佛还有一股异香,在场众人皆是目瞪口呆。
见多识广的产婆甩甩头,赶紧抱起孩子,边梳洗边道:「贺喜老爷、贺喜夫人,这个孩子肯定是福星,接生大半辈子老身还是头一次见到这般吉兆呢。」
门外儒生打扮的霍铭,听见孩儿啼哭迫不及待推了房门就要进去,不料被产婆训斥一顿:「呿呿呿,男人进什麽产房,夫人和孩子都好着呢,老爷再等等,一会安顿好了,再进来不迟。」说完把门一甩,留下一脸心焦难耐的儒生。
待收拾过後,霍铭小心翼翼抚过幼女圆润的小鼻头,粉嫩的小唇瓣,以及眼角那小小的美人痣,小小嘴儿打着呵欠,令人不禁心生爱怜。
他将幼女乳名取做赤珠,自那之後又过了三年,当年的娃儿已有美人苗头,霍铭对女儿疼爱有加,无论读书写字总要把赤珠抱在身边,他写字赤珠就跟着玩墨,他读书赤珠就摇头晃脑的听,母亲秦娟在一旁绣花缝补,做些贴补家用的活儿,日子倒也惬意。
然而,好景不长,上京赶考的霍铭在路上偶遇一帮山贼,霍铭本是一名穷书生,怎麽也不可能入得了山贼的眼,但事情就坏在和他结伴同行的友人方大贵身上。
原来山贼根据得来的消息,知道小富之家的方大贵在进京赶考途中会经过这条山道,於是他们在五阴山集结,打算劫些金银珠宝等值钱的东西,原先他们也不打算闹出人命,奈何霍铭竟梗直过头,硬是和这群山贼拼搏,最後才落个惨死在外的下场。
侥幸逃回来的随从在秦娟身边不断描述当时情况,赤珠被母亲抱在怀里,披麻带孝一身白衣,哑哑学语的娃儿还不懂什麽叫做离别,就被迫与父亲长辞。
(上班狗,尽量日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