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快穿之七世情缘<唯美类,1vs1,剧情肉>--冥王篇 处女座和爱琴海(29)被夫人当着一广场人的面甩了,还上了报纸头条

正文 快穿之七世情缘<唯美类,1vs1,剧情肉>--冥王篇 处女座和爱琴海(29)被夫人当着一广场人的面甩了,还上了报纸头条

马需要的睡眠时间只有四个小时左右,所以,马厩里,她的马倒是醒了,也被照顾得很好,看见她,便精神抖擞地打了个响鼻来亲昵地蹭她。

她没有为马带上套具,而是选择直接裸鞍骑在了她的白马之上,双腿一夹,就直接催着爱驹以最快的速度,冲了出去。

她的鹰在天空中自由的翱翔,她的爱犬在马的身边以不相上下的速度,疯跑撒野,她伏在她的马背上,从一连几道马场边,高高的栏杆上一跃而过,径直飞跃出了马场,像是夜间一道白亮的光,径直往林间小路上疾奔驰骋。

这么做,其实很疯很危险,只要马被绊了一下,她就会从马背上被甩出去,摔折脖颈死掉。

但是,畅快。

像一次自由的,夜间飞行。

一切都是黑暗,被疾行的速度远远抛落在身后的密林,是曈曈眛昧的一片延绵逶邃的黑影;北半球寂冷的夜风萧飒地吹,她的黑发在嬛绵飘飞。

她,和她的狗,和她的鹰,都被束缚住了太久,压抑了太久,需要这场自由自在的,放纵。

她想,见了鬼的盛装舞步,她还是喜欢障碍赛马。以最快的速度一跃而过,感觉到马蹄狠狠踩踏下时的震动,会让她整个人都像是在烧,仿佛打破了桎梏,冲出了禁锢,什么不愉快都会被抛开。热血在沸腾,疾风在耳畔呼啸,肾上腺激素飙升的感觉太好,让她觉得自己活着,为她自己而活着,自由,无惧地活着。

真好。

她是云兮,不是冥后,她不喜欢当普罗赛庇娜。

她不需要去讨好谁,不需要再害怕他会再离开她,不需要再纠结他究竟喜不喜欢自己。

不会除了他,一无所有。

哦,他也不是她的,作为普罗赛庇娜的她,就是一无所有。

等到跑了一圈,马和她都已经是一身淋漓尽致的热汗的时候,朝云叆叇的天际已经有了微微一丝要亮的痕迹,早上6点多快7点了,这个城市也开始,有了些苏醒过的,纷沓喧豗。

狗子和鹰也似乎尽兴了,一个收翅从空中落了下来,落在她肩上,一个在马腿边停了下来,冲她欢快地摇着尾巴。

于是,愉快地,回她在斯德哥尔摩的,高楼公寓。

1204室门上已经挂了待售的牌子,却还没有卖出去。

她直接开门进去了,一切都还是她离开前的样子。

公寓是简约静谧的北欧风格,干净利落漆成雪白的墙面,挂着几幅云依的画,是色彩鲜明的植物叶脉花纹,细致腻理。直直通向二楼卧室的白色楼梯铺着羊毛的地毯,垂曳着白绡络绎的水母吊灯灯光柔和,对比沉郁黑色的家具灰色的地毯,形成了视觉反差。

她的两只特别的宠物,都是对她公寓里的一切都感到新奇,一副开心兴奋的样子,在通往卧室的楼梯上跑上跑下地疯,都闲不下来。

她给它们开了电视,让这两只坐在沙发上吃薯片,芝士条和冰淇淋,自己去阳台的浴缸上放水,准备沐浴。

天色昽明,曙色金澄,已经到蒙蒙亮能看得清,国王花园里那一片开得飒沓风流,如灼灼霞云夭夭的日本樱花树的时候了。

潺湲的放水声停了。

起居室和阳台连接着的阳台门半开着,一件件精致讲究的骑装被随意地丢了出来,白色带着金色绶带的西装外套,衬衫,皮带和浅色的骑裤,最后是一套黑色蕾丝内衣,旖旎逶地。有影影绰绰的一个雪白迷人,曼妙有致的躯体一闪而过。

之后,是轻缓的水声,几缕带着微苦夹杂奶油咖啡香味的烟味,随着瀼瀼水汽蒸腾着飘了进来,在白绡窗帘后的玻璃门上,留下磨砂般的一片氤氲。

冥王大人到的时候,就看见这个素雅低调的起居室里,一只全黑的狗狗和一只鹰以很拟人的状态,四仰八叉地悠闲仰坐在黑色的三人沙发上,一个捧着冰淇凌,还是四球,四个口味的,舔食得津津有味;一个以翅膀捧着薯片袋,往鸟喙里送,两只都是一脸很生动的,新奇和高兴表情,在……看电视。

这一幕,颇为滑稽。

可是啊,冥王大人正在低气压的,气头上,尤其看不得人高兴,于是沉着脸一开冥界门,把这两只直接一脚踹了进去。

啥?为什么不高兴?

大佬被当着满满一宪法广场人的面,莫名其妙地被夫人甩了好吗!虽然那些人听不清他们说的是什么,但是一众的媒体镁光灯闪啊闪的,她还走得那么潇洒,要是今天的报纸上配着照片,出现了什么“冥王在拯救世界之后惨遭分手”之类的标题,他也不会奇怪的。

MD他要是唯一一个因为这个上了新闻头条的,希腊诸神,会被宙斯他们笑死的。

哦,等下。

那群老古董似乎不知道什么是新闻头条。

……

所以,赫拉究竟和她说了什么,普罗赛庇娜会连个解释的机会都不给他,就头也不回地走了,连幽花铃都取了不要了。

他觉得自己的太阳穴,在一抽一抽地跳。

虽然他的夫人之前也经常和他闹,但似乎,这次很严重,不是平常那种小打小闹的吃醋。

普罗赛庇娜虽然任性,却并不会无理取闹到这种程度,她这次好像是,认真地真的想和他掰。

让他想到,胸口就有些闷痛,堵得慌。

所以,究竟是,为什么呢。

正想着,他收到了一条短信,来自酒神狄俄倪索斯。

这混蛋拍了个报纸的照片,报纸上头条:“大战之后,疑是冥后弃冥王而去,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究竟发生了什么?”

然后一个大大的笑脸:陛下,您要是被甩了,我能去试试么?

这一波嘲讽来的,气得大佬狠狠磨着后槽牙。

md忘了这个混蛋喜欢她了,回头就去揍死他。

他抬眸,就看见了散落一地的衣物,和雾蒙蒙的云汽弥漫间,阳台上那个湿发覆在雪背上的,柔媚姣好的身影。

香艳,而诱惑。

男人湛蓝的眸色一深,这一瞬,他有想直接先把人抢回冥界,狠狠扔到床上,压榨掉她所有的体力到她没劲反抗了,再来讨论其它事情的,欲望。

浴缸边的黑色几案上,有厚厚一摞的信,还有她的烟。

她的房产经理人是一个朋友,知道她有喜欢在泡澡时,抽烟看信的习惯,已经帮她把信全部收进来了。

此时,她正在在阳台香雾空蒙的纷缊水汽间,一封封地拆了看,一边抽烟,一边悠闲地把看过的信分成两边。

“我热爱您异色的眼眸,您御马奔驰的身影……”

这个,算是喜欢她本人的吧,左边。

不认识的姓名,一般都是爱慕者写来的情书。以往的处理办法,基本是直接丢掉,因为她并不是个全民偶像之类的人物,不需要考虑自己的公众形象。

但今天,她有些好奇,这些爱慕者喜欢的,究竟是她,还是这具皮囊,于是拆了一些来看看。

但看了一会儿,就觉得无趣了。

无非是些,说愿意被她的马鞭抽的,愿意臣服于她的,这应该算是喜欢她的吧,因为云依不用马鞭也不抽人。

虽然她自己也不用马鞭抽人,她有更好的。

也有爱慕她的容颜的,赞美她的御马扬鞭的飒爽风姿的,这也应该能算是喜欢她的?

她一下觉得,好难划分,究竟哪种是她啊。

因为云依也做得到,要是有一天,云依一高兴也去骑马了,那不就也一样了么。

毕竟,没有人说,我热爱您剥夺生命时的美丽和强大,就这一点,云依做不到呢。

╮(╯▽╰)╭

看多了,就让人开始迷惑一些,人类思考了几千年还没思考出个所以然来的哲学问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在干什么。

哦,她从哪里来她知道呢。

下一瞬,一根尚燃着的烟,漫不经心地落在了那叠随意散在灰色的瓷砖地板上,打开的信笺上,开始慢吞吞地延展,壮大,变成一团妖冶舞蹈的,金红色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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