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婚--第九章

正文 婚--第九章

沈子华和温芷是青梅竹马。

用两边家长的话说,这两个孩子,从穿开裆裤的时候就是好朋友了。

沈子华的妈妈和温芷的妈妈是好闺蜜,她们怀孕的时候就约定好,如果孩子生下来是一男一女,以后就是亲家,如果是两个女孩,这两个女孩也会像他们的妈妈一样,成为好闺蜜,如果是两个男孩,那么就让他们做好基友吧。

所以沈子华和温芷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他们以后是要结婚的,就像自己的爸爸妈妈一样。

两个妈妈经常相约一起做甜点,喝咖啡。当她们忙碌的时候,沈子华和温芷就在一边安静地玩积木。

沈子华平时是个很调皮的男孩子,可是只要见到温芷,立马就变得乖乖的。

温芷从小就非常文静,她做事特别有耐心,可以把一大桶积木一个个垒起来,搭成一座城堡。温芷搭积木的时候,沈子华就在一边看着,偶尔搭把手,他觉得温芷真是能干,以后娶回了家,一定能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的。

当然,沈子华在温芷面前也不总是乖乖的,当有别的男孩子欺负温芷,揪她小辫子的时候,他就会挺身而出,把欺负她的人打跑,每当这个时候,温芷就会想,沈子华真是英勇的男子汉,以后一定能保护她还有他们的孩子。

两个妈妈还曾经把两人放在同一个浴缸里面洗过澡。那个时候他们还不知道男孩子和女孩子是不可以在一起洗澡的,在浴缸里玩水玩得不亦乐乎。温芷还指着沈子华的小丁丁问妈妈:“妈妈妈妈,我怎么没有?”惹得两个闺蜜哈哈大笑。

沈子华和温芷小学的时候在一个班。沈子华学不会拼音,温芷就亲自教他,一遍遍不厌其烦地告诉他发音。他们总是在一起写作业,或是在他家,或是在她家,等他们把作业都写完了,看一集动画片,其中一人才会恋恋不舍地被接回家。

他们初中的时候也在一个班。在初中,“早恋”这个词已经很流行了。谁谁谁喜欢谁是最能让这个年纪的孩子兴奋起来的话题。班主任老师总是向她在班里的“卧底”打听有哪些同学有早恋的苗头,以便及时把这火苗掐灭。但是对于沈子华和温芷这两个学生,她是一点办法也没有。若是其他学生早恋,她通过“叫家长”的方式,总能干净利落地解决问题,可是这两个学生呢,她是实在没有办法,因为他们的家长也支持他们早恋呀,而且他们都是有些背景的孩子,又不能直接开除。于是,沈子华和温芷就成了全班甚至全校公开“恋爱”的学生,平时总能受到不少调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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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节体育课要测长跑,这是温芷最害怕的项目,屋漏偏逢连夜雨,今天她的小腹不知道为什么,有些坠坠的疼痛。先是男生跑一千米,男生跑完一千米后,再轮到女生跑八百米。

哨声吹响,同学们纷纷抢占有利位置开跑,温芷故意落在后面,她想跑慢一点儿。

她忍着疼,一小步一小步地跑着,与最后第二名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好不容易跑完了第一圈,第二圈的时候,同学们都开始加速了,体育老师吹了一声哨子,朝她喊:“温芷,你怎么回事,跑快点!”倒数第二名是个小胖妹,若是在平时,落在最后的一定是她,可是这一次,温芷竟然跑得比她还要慢,所以老师也看不过去了。温芷咬咬牙,也开始加速。可是小腹的疼痛越来越明显,她觉得喘不过气来,跑了没多久,就眼前有许多星星在闪烁,突然一阵天旋地转。

由于她落在最后一个,晕倒的地方离体育老师也很远,所以并没有人注意到她,除了一直担心着她的沈子华。刚跑完一千米的男生们正坐在操场边主席台的台阶上嬉笑打闹,只有沈子华一直注意着温芷这边,他也察觉到了温芷今天的不对劲,平时她从来不偷懒的。

一看见温芷晕倒,沈子华便一个箭步冲了过去,他扶起躺在地上的温芷,只见她脸色苍白,嘴唇也毫无血色。

“小芷,小芷。”他拍她的脸,掐她的人中。温芷慢慢恢复了知觉,她看清楚眼前的人,“子华,我肚子好痛。”她皱眉捂着小腹。

“没事的,我背你去医务室。”

温芷被他扶着趴到他的背上,然后少年狂奔起来。刚跑完一千米的少年身上有汗水的味道,与洗衣粉的味道混杂在一起,温芷把脸搁在他的肩膀上,她发现,一向爱干净的自己竟然不讨厌这种味道。

终于到了医务室,可是医务室没有人。

沈子华扶温芷在椅子上坐下,擦了一把额头上的汗。他这才发现,温芷蓝色的校服裤上,在她两腿之间的部位有一片片褐色的印记。

“这是什么?”沈子华凑近了看,忽然瞪大了眼睛跳了起来,“是血!我去找老师打120。”

“别。”温芷拉住了他的手。

她已经知道那是什么了,同龄的女孩子,早一点的在小学就已经有初潮,温芷比她们晚一些,今天才有。

“那个是……”温芷仍然拉着他的手,头低下去,苍白的脸上泛起红晕,“是月经。”

男孩的脸也红了,生理课的时候学过,月经是女孩的第二性征。他害羞地挠挠头,“这样啊……那你刚才晕倒,也是因为这个吗?身体……身体还有哪里不舒服吗?”

温芷摇头,“刚才肚子有点疼,现在已经好多了……”

他在温芷身旁的椅子上坐下来,用余光偷瞄她。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他们都有了变化。他开始变声,而她,校服下的胸部也有了微微的隆起,他们再也不是在浴缸里脱光了衣服一起玩水也不会觉得尴尬的小朋友了。

过了一会儿,沈子华说:“我去和班主任老师说一声,让你先回家吧,反正体育课也是今天下午最后一节课了,我晚一点去你家,和你一起写作业,好不好?”

“也好。”温芷说。

沈子华给温芷请了假,帮她收拾好书包。

他回到医务室的时候,温芷还坐在那里,医务室的老师也依然没有出现。

沈子华脱下自己的校服外套,替她系在腰间,帮她挡住尴尬的痕渍。

他把她送到校门口,然后打了辆车。

在回教室的路上,他看到自己的影子被夕阳拉得很长,仿佛已经是一个大人了。温芷呢,也算一个大人了。

十五岁,他想,要是在古代,十五岁都能结婚了。

急什么,他又想,反正我们迟早会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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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时候,沈子华和温芷不在一个班,因为沈子华学了理科,而温芷选了文科。

高中时的温芷出落得越发亭亭玉立,也引来了不少追求者,除了同年级其他班的,甚至还有高一级的学长。

虽然温芷总会直截了当地拒绝追求者们的好意,可锲而不舍的人还是不少。

“我有男朋友啦,”温芷最后只能用这招,“就是十六班的沈子华。”

这样一说,大部分人果然都知难而退了,可是也有例外。

比如温芷生日那天,她面对课桌上不知又是那个追求者送来的蛋糕,在同学们的起哄声中看到手捧礼物在教室门口的沈子华。他和温芷对上了目光,然后气鼓鼓地转身走掉了。

温芷穿过围在她桌前的同学们,跑出去追沈子华。沈子华走得很快,温芷跟在他身后,一直追到了操场旁边的草地上。

她拉住沈子华的衣角,“子华~~”,她的声音里带着撒娇和讨好的意味,“别生气了,我错了。”

沈子华没好气地转身,“那你说说,你错哪了?”

“我……”我错哪了呢,我也不知道呀。

沈子华看着眼前不知所措的温芷,姣好的脸蛋,明亮的眼睛,微风吹过,碎发轻拂线条美好的侧脸。

身体里不知怎么涌上来一股勇气,把她按在她身后的一棵树上,吻了下去。

礼物被丢到了草地上,十八岁的沈子华比十八岁的温芷高了一个头,此时正弯着腰,专注地亲吻着身前的女孩。

原来这就是吻吗,温软的,湿濡的,让人心跳加速的。温芷闭上眼睛,双手试探性地环住了沈子华的腰,这引来沈子华的得寸进尺,她的嘴唇是那么柔软,她的样子的那么乖巧,还有她微微颤抖着的睫毛,这一切都几乎让他疯狂。

他的舌头轻而易举地攻陷了她的城池,轻轻吮吸着,挑逗着,她先是被动承受着他的攻占,后来也主动邀他的舌头共舞,他们都太年轻,不知如何表达心中的喜欢,只能用这种最直接和原始的方式,对对方说,我喜欢你和我愿意。原本按在温芷肩膀上的双手变成了一手搂紧她,一手托着她后脑的姿势,温芷也更加紧地环住了他的腰,她踮起脚尖,他们的身体亲密地贴在一起,近得能感受到对方的心跳。

两人在操场旁的树林间吻得难舍难分,直到天空变了颜色,繁星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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