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關於我們 — 以前(2)

正文 關於我們 — 以前(2)

活到23岁我几乎有一半的人生都跟他有关,同间小学、同间国中、同间高中。

虽然不同间大学,但因为社团跟教授的关系我们还是很常在彼此的学校出没。

忽然想起高中那时参加的补习班里,有个女孩很喜欢他。

喜欢到只要他有来补习班的那些天,不管早晚那女孩一定都等着他下课,尽管有些课他们根本不同时段。

那女孩应该是满讨厌我的吧?我猜。毕竟我妈和他妈是同事,而我们还住在同一社区里。

所以陈天宇总是会等我下课,我们再一起走路回家。

陈天宇人很好,很细心,他总是能知道我想干嘛或是我要说什麽。

好比说,他总是记得我喜欢吃苹果、记得我的生日、也记得我讨厌吃青豆跟香菜。

出去吃饭时如果饭菜里加了这两样,他都会先替我挑掉,放进他的碗里,再一边碎念着挑食不好一边把香菜或是青豆吃掉。

他知道我很喜欢吃提拉米苏,所以他都会在我生日时做提拉米苏给我吃。

他很细心,功课也好,长得高又帅,会做菜,又会运动。

他的缺点大概就是不熟的人面前,容易面瘫还倔强又让人摸不着头绪吧…

因为他太倔强又面瘫,所以经常他是生气了还是开心或是悲伤大家都不知道,他也老是把心里话憋在心里不说出口。

我都跟他说「陈天宇我跟你讲,你在大家面前在这样面瘫,你会交不到女朋友的!!」「你看之前不是有个学妹约你出去,你知道那个学妹後来跟我说什麽吗?她说你太面瘫冷漠了没有表情就像冰块,不知道的人以为她欠你多少钱咧」

但此时他停下打报告的那双手,笑看着我说『欸,你知道吗那天学妹给我迟到两小时欸』

『我没有对她碎念就很好了还要我陪笑?XX咧』

喔对陈天宇真的超不喜欢迟到这两字看他居然爆粗口就知道。

我是陈天宇,我跟金宥娜是认识14年的好友。

认识那麽久以来,她就是个大大咧咧的白痴,做事不计形象还很粗心,经常忘东忘西。

但她很善良,在路边看到需要帮助的人总是冲第一个去帮忙,虽然有时会被骂太鸡婆,但她依然坚持要帮忙…都不知道该说她是好心还是傻了。

而且她很喜欢碎念,就像我妈一样。

我穿太少被念、我没送学妹回家被念、偶尔忘带环保餐具被念、就连去夜店她也要念…因为她说怕那边的女生被我拐走,明明我长得就很无害。

而这样的她却是最独特的她,其实一直以来我都喜欢她,所以她才能在其他人以外看见最真实的我。

她大概是唯一一个如此知道我性情的人,知道我什麽时候是在生气、什麽时候是难过跟开心。

也只有她知道我特别讨厌不守时,所以我们出去玩时她都会提早半个小时来我家找我,尽管我都跟她说没关系。

她对我很好,国中三年我们两个同班,有次期末考我因为借答案给同学抄被老师发现。

老师说作弊要记一支小过,在国中时期小过算是满严重的惩罚。

那时学校正准备着新学年度的模范生选拔,而我是候选人之一,她为了不让我有任何不良纪录。

於是主动跟老师说是她提供答案给那些人抄的,老师说他念在她主动告知所以只记她一支警告。

但她回家後还是因为那支警告被她妈罚禁足一个月,幸好我还能去她家,以我的名义带她去附近公园晃晃。

我一直都喜欢她,她的好她的坏,我都可以欣然接受。

但我知道她对於我的喜欢,纯粹是像兄妹那样、家人的那种喜欢,仅此而已。

我也不打算告诉她,说了只会徒增她的困扰罢了。

我只需要静静地待在她身边,当她像是家一样的避风港就好。

她饿了我帮她煮饭,她开心时我就陪她,她悲伤难过时我就听她哭诉借她肩膀,她困了我就帮她盖盖被子让她安心睡觉,她失败了我就陪她再重新开始,她成功了我就恭喜她。

如若未来她要嫁予别人,我就挽着她的手代替她的父亲陪她走那段红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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