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入戲》 — 01 記憶

正文 《入戲》 — 01 記憶

七月七日,天空湛蓝,阳光洒落在身上,我无法感受那种温暖。在这个说不上陌生却也谈不上熟悉的城镇,我的不安无处可躲。带不走的一切,只留下记忆刻划在某个地方。她与那些曾经或是未来,都不属於我。疲惫感像海浪袭卷而来,将我吞没在浪花里。

她说了些什麽?记忆将声线抹去,我在寂静之中回报轻描淡写的微笑。

盼望,就会失望。一路走来,最清晰、明白的事实,就是每当盼望,就会失望。

大学毕业时,不顾妈妈对我继续升学的期望,也没有考虑爸爸的建议到他公司上班,我搭上留学生涯最後一次航班。这是一张回到原生地的单程机票,拿在手上的长条纸卡盛满十年的期待,薄薄一张却有点沉重。

机场就像我「家」。其实我并不喜欢机场,也并不喜欢长时间关在机舱,却在这多年往返过程中默默习惯。

她曾对我说过,希望我不要再去习惯,因为习惯是麻痹我的毒。也许就像毒瘾,难戒。但是那既是麻痹我的毒,我又该如何拒绝?

经过乱流的机长广播将我吵醒,不少身旁的乘客也都醒了过来。通过乱流的几次颠簸,少数乘客发出惊呼,颠簸平稳後,机舱里再次恢复安静。长途飞行的旅客多数趁机补眠,也有人运用这段时间认真看起书。长时间在机舱里吹着冷气,口乾舌燥,我向空姐讨了杯热茶。

从地球的一端飞向背面另一端,跨越白昼到黑夜,最终总是时差将我淹没。还来不及反应,已经来到十年前等待的这天,却有些茫然不知所措。

在台湾经过不到半个月的求职过程,转眼准备就职。感叹着有时候人生际遇总是充满意外,原本希望能应徵上与所学相关的工作,或是暂时找个英文翻译的职务。不知道究竟是阴错阳差还是命运使然?明明应徵的是鞋厂的英文翻译,却遭录取做商品开发,并且还受外派到广东常驻。这个结果,叫我如何不去相信我命里与广东注定的缘分。

夜幕低垂,路灯在地上照出模糊的影子,我带着紧张的心情快步走着。老远就看见熟悉的高大人影伫立在一辆深蓝色休旅车旁,是于培。他听说我要来常驻,坚持要亲自来接我。

于培大我一岁,他的堂妹是我的同学,我们因而熟识。他长得比我高大很多,和他一起去人多的地方,完全不怕被人群挤散,我总是在离着一段距离远的地方,就能在人群之中望见他的脑袋。

怕热的于培将车里的冷气开得很强,身上的湿热感很快便散去。于培突然伸手开了广播,喇叭立即传来熟悉的声音。

「咦?不是吧!」我认得这声音,这个电台主播的声音。

「你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于培对我挑了挑眉。「偶然发现的。」

曾经令人着迷的声音,此时仍旧悦耳动听、充满魅力。

原以为很快会将她忘记,此刻却不得不怀疑是不是自己入戏太深。只不过听见声音,却彷佛情感被赤裸裸剥了层皮,汹涌记忆一古脑往外窜出。这段时间,彷佛我只是生活在另一个世界,而在这边这个世界的我,只是暂时停机留在原地。曾经迷恋过的声音、曾拥抱过的体温,那些记忆一不小心就令人沉溺。诱人声线淹没了其他琐碎,曾经关於她和我的,渐渐浮现。

大三那年寒假,我在人海之中遇见一个女孩。我们的相遇有些意外……不,那的确是一个意外。

寒假时,我应于培之约到广东去听演唱会。演唱会当天明明提早抵达,四周却已人山人海。一望无际的人潮推挤着,我们只能跟着人群缓慢移动。虽然是冬季,人群中却很闷热。于培脖颈边汗水不断冒出来,我也感觉到额角的水气。

在推挤之中,脚背猛然剧痛。前面一个人影扑到我身上,而我刚好倒向于培。

「靠!」我抓着疼痛难当的那只脚,整个脚背都在发麻。转头看了眼踩到我的那双鞋,後跟少说也有两、三寸。

「喂!站好!你干嘛?」于培托住我的肩膀,我赶紧趁势站稳。

「对不住、对不住!」踩到我的那个人对我连声道歉,但我正憋着眼泪,没空看她,只隐约从眼角瞥见一头长发。

「欸,你没事吧?」于培扶着我帮我站好。

「我……我的脚……」我用力吸了一口气,感觉到一阵刺骨的痛。「脚、脚背有点痛。」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女孩的声线沉稳且温软。她似乎从我和于培对话里听出我们都不是本地人,於是改用普通话向我道歉。「你还好吗?」

「我……」我这时才抬头看见她的容貌,是一个长相乾乾净净的女孩,长发、眼睛很大。「我应该还好。」

我应该还好,话是这麽说,过不到半小时,于培就看不下去,直接硬拉我离场。虽然医生检查过没有骨折或其他问题,开了一堆消炎、止痛药就放我走,于培却也因此没看完演唱会。

「对不起,害你没看完演唱会。」我有点内疚。

「要是你脚废了,我才麻烦。」于培顿了一下,像又想到了什麽。「我妹不杀了我才怪!」他大笑了起来。于培的堂妹于彤和我交情特别好,自从和于培熟识之後,于彤在我们相处时显得特别维护我,因为她的态度特别明显、特别偏心,于培经常将她对我的偏心拿出来说嘴。

离开医院後,我们不想回去演唱会场,于培提议去吃东西,我也趁机自告奋勇要请客以降低我的内疚感。就在不远处,正好一块霓虹招牌闪烁了一阵,灯管告示「乐园」两个字。

刚靠近门口就听见有音乐从里面传出来,门口标示着这是间音乐餐厅。因为实在对这里的音乐餐厅感到好奇,我们就决定在这里用餐。

店员领我们到座位,点了餐点、饮料,享受音乐、歌声,当然我们两个免不了要叙旧。叨叨絮絮许久,到了要结帐离开的时候,却发现帐单已经被结清了。

「李璐小姐帮你们结了帐,她说这餐由她请客,向你们道歉。她正要上台呢,你们听她唱完再走吧。」店员指向舞台。

我们望向台上,叫李璐的女孩站在麦克风架前朝着台下一名短发女孩招了招手,台下的女孩马上拿起身边的吉他走上台去。当李璐一开口,室内便换了一幅风景。她的声音温厚、透彻、令人惊艳。才吐出第一个音节,我就明白店里有不少为她而来的听众,现场弥漫着彷佛全世界为她声音痴狂的气氛。她似乎也明白自己的魅力,明白自己声音的媚惑就像魔咒,能够操控着声线紧紧拴住众人炙热的眼光。

乐曲与歌声缓缓推送过来,李璐唱着歌,短发女孩捧着吉他拨着弦。温柔的声线缠绕着柔和的弦音,彷佛外界的喧闹与她们无关,一切置身事外,只醉心於音乐。

我们认出李璐就是踩到我的高跟鞋女孩,并不是认出她的长相,而是认出了我多看一眼的那双要我命的高跟鞋。

于培和我移到舞台边离她们比较近的地方,一手捧着新点的饮料,一边沉浸到这首曲中。

「知道我是谁吗?」一曲结束,心中意犹未尽,李璐朝着我们笔直走了过来。

「知道,你就是『高跟鞋女孩』。」我指了指她的鞋,她噗嗤笑了出来。「你太客气了,」我微笑。「我没事。」

「我是李璐,今天真的很对不起!」她在我旁边的位置坐下。

「我叫陈烨。我看过医生啦,真的没事。」

「陈爷!」于培忽然喊了一声。「我们是这样笑他。你好,我叫于培。」于培啜了口冰绿茶,他皱眉伸了伸舌头,「忘记说要无糖。」

「不知道是陈少爷还是陈老爷呀?呵呵,占尽大家便宜了。」李璐笑起来有个梨窝在嘴角,令人直接感受到她的笑意,但相较而言,她的声音却更引起我的注意。

「我的名字是左边一个火焰的火,右边一个中华的华的那个烨啦!」

一直都觉得一切就是从李璐踩到我的那天开始。而我不得不承认某种缘分或是注定让我们偶然到有她驻唱的餐厅,否则也不会有机会真正认识,更不会有之後的那些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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