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換靈:邪教首部曲 — chapter 12-6

正文 換靈:邪教首部曲 — chapter 12-6

大陆解放之後,有大半的方家人带着家产分别逃到台湾和美国,剩下的经过文革的清算之後,穷得比贫农还不如,稍稍开放之後,老家的人写家书来台湾向在台湾的家族的人求援,秉芬的父亲也常常把新台币换成美金,在将美金继去大陆,大陆的亲人再去把美金换成人民币,只因为那时候两岸关系紧张,新台币和人民币不能直接兑换。

但是方家也总是没落了,虽然名声在老一辈的生活圈中还是存在着一些昔往的影子,所以秉芬的婚姻其实早就是被定好的了。秉芬和佑贤两个人自由恋爱,秉芬为了这段爱情,自行向媒妁之约的男方家里解除了婚约,跟着佑贤在美国结了婚,也生了小孩。

过了几年佑贤带着妻小从美国回来台湾,回到台北。而叶家老早就不住在以前的那个老宅子了,因为两个妹妹都嫁了人,佑贤也结了婚,所以佑慖主张把房子卖了,另外找地方住。彩芸住惯了楼房,所以佑慖用钱买了一栋小透天厝给彩芸住,然後又在对街的大楼买了间房,一楼是佑慖代书的店堂,二楼是他的住宅;而佑贤则是跟秉芬和新生儿住在佑慖那栋公寓的三楼,因为是在公寓内,虽是同一栋楼,但跟佑慖走的是不同门。

一晚,佑贤带着妻儿到彩芸的屋里吃晚饭,彩芸看着佑贤的儿子是愈看愈欢喜,她嚷着要抱孩子,没料想到孩子她才一抱就哭?也不知道为什麽?几次她还无所谓,但是每次都是这样,彩芸渐渐也没了耐心。

『在美国生孩子,倒生出了一股子的洋夷子蛮脾气,好歹我是他的亲祖母,这样不亲,将来不好好管教,只怕将来还忘了他是姓叶的。』彩芸说。

回来说秉芬,虽然叶家人嘴上没说,虽然说就经济资产来说两家不相上下,但殊不知从文化资本来看却差了一大截,叶家心里总是自卑的。自从嫁给了佑贤後,秉芬跟着佑贤住在那小公寓里,极少与彩芸接触,更不常到彩芸那吃饭。彩芸不许秉芬带着书华和别人出门,有一次秉芬的一个高中女同学来看她,秉芬和她带着书华出去吃饭、逛街、看电影,回来以後彩芸唠叨个没完,大家的脸色都不好看。

讲起来秉芬也是有些躲着彩芸的,一见面就要唠叨,她一念她,两个人心里都气,一发不可收拾。电话又响了,秉芬实在是不愿意再接了,佑贤前一秒才踏出家门去上班,下一秒电话就来了?吓死人,比闹钟还准时。後来她所幸是铁了心的打死再也不接彩芸的电话了。彩芸心里有气,但是也不敢说话,因为她知道秉芬是官家出生的,方家的亲家公是法院的书记官,惹得哪一句话不当心,方家人听得刺耳,彩芸还怕上法庭,她是有她的理智的。

去美国,彩芸不敢多说,但是孩子生了下来以後,她也不能不说了。因为佑贤跟秉芬似乎决定是要到美国定居去了?大字也不认得几个的彩芸,却也有办法写了一封长书到波士顿去:『台湾有什麽不好?还得让你们离家?看不惯我这个老太婆就说一声,少拐弯抹角的嫌我罗唆。』除了这样,当时美国打波湾战争,她在信中一再强调还是台湾安全,虽然可笑,但是秉芬也体谅佑贤,到底还是自己的母亲,从小独自一人拉把四个小孩长大,秉芬也终究做了让步,把本来在美国找好的工作推掉了,带着孩子跟丈夫回台湾去了。

佑贤和秉芬的儿子回到了台湾要报户口需要中文名字,彩芸找来了个算命先生,是个瘦小的老先生,黑黑瘦瘦的,带着一副厚重的金框大眼镜,灰白的短发,後脑勺秃了一大块,身上是鼠灰色的长衫,一张鼠脸,还散发着鼠味,彩芸先问了他一些问题,秉芬坐在一旁听,心里百般无奈,随後算命先生问了小少爷的生辰八字。

『孩子是在美国生的,这时差和日光节约时间要算不?』秉芬插话问。

算命先生不懂,彩芸也不晓得,日光节约时间?他们其实甚至连时差是什麽都不是十分清楚。秉芬原本就不信这套,这麽一搅和,更是觉得找这个算命先生来给孩子起名字根本是白白糟蹋钱。

但是那红包终究还是包了,好说那厚厚的一叠也有十万,取了名字叫『叶文骏』,秉芬听了差点没昏过去。『文骏』这两个字也值那样的价钱?路上叫文骏的满街跑。

『可是说是这名字将来孩子是会大富大贵的。』佑贤道。

『瞎说,算命先生的话哪句能信?骗了钱,随随便便拿个名儿来搪塞。』秉芬说。

叶文骏?秉芬终究觉得土气,她抱了一大叠的姓名学的书、几本诗集、一本大辞海,自顾自的要为孩子重新取名。但说实在,就连佑贤也觉得叶文骏真是俗气了些,所以也管不她了,到了最後,佑贤也没有反对,反正孩子改名,亲生父母同意就好了,所以改了叶书华。想当然耳,彩芸不高兴。

但实际上彩芸也算是称心如意了,达成了目的,把孩子都锁在身边了,但是心里唯一的疙瘩还是治不了秉芬,她是用尽心机的,但是怎样的挑拨也没用,佑贤夹在中间两边都不是人。秉芬一开始也会看在长辈的份上,有所让步与忍让,但是忍无可忍时,有一次佑贤下班回家,一进家门就看见母亲跑到家里来和老婆吵架,甚至打了起来,秉芬掐着彩芸的脖子,但是彩芸却也还在叫嚣,佑贤不敢说什麽,因为他知道一定是母亲的错,母亲老了,回来跟她相处的日子里来,也发现她的神志也已经开始不清了,老是疑心有人要害她,包括佑贤和佑慖在内,光是倒一杯水给彩芸喝,彩芸都觉得水里下了药。

可是母亲终究是自己的母亲,是独自抚养他们四个兄弟姊妹到大的母亲。几年之後,秉芬和佑贤到底还是离婚了,打了好几场官司,孩子最後判给了母亲,於是秉芬也带着书华回台中娘家去了,之後秉芬也改嫁了,过着平淡但美满的日子,跟着秉芬同住的书华後来也改跟母姓了。

然而从孩子第一次改名到与佑贤离婚中间发生的时间是空了一大半的,就像一张用墨水写满了的信纸,遇着了水,墨色晕了开来,信上只剩头尾,中间都糊了。这离婚真正原因是没人想再提及的,就是那孩子长大後问起也是问不出来由,家里的长辈多半还是忌讳谈到的,子翰也只能偷看当初打官司遗留下来的判决书和从长辈们嘴里讲的多多少少拼凑出一些过去来,唯一能知道还是跟彩芸有些关系。

『我恨叶佑贤那个男人。』子翰有一次和秉芬吵架,子翰脱口而出。

『你有什麽好恨他的?』秉芬说。

子翰觉得心里满腹的委屈,他痛恨他所长大的这片土地,他痛恨中国传统一切的伦理道德思想,他痛恨在这个只有不断的考试才有机会出头天的教育制度下的社会。

『我恨他,自从我有记忆以来我就是只知道恨他。』子翰咬着牙对秉芬说。

但其实那次吵架的原因是子翰高中快毕业了,子翰提出想回去美国读书的想法,其实秉芬之所以不愿意这问题的症结还出在於『钱』这个字的身上,毕竟方家穷了。但是子翰总觉得,如果叶佑贤不那麽懦弱,如果叶佑贤拒绝了王彩芸,叶佑贤如果坚持留在美国不回来,那麽他的生命可能就不一样了——至少他的父母,佑贤和秉芬就不会离婚,他也就不会是个从小没有爸爸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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