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忘了告白》 — Chapter 6. 好朋友(2)

正文 《忘了告白》 — Chapter 6. 好朋友(2)

「先说好,我是肚子饿。」叉起煎得边缘香脆的火腿,我往嘴里一口塞,「不过,该说的你还是得说。」

「吃完了再说。」他勾起笑,好像赢了什麽……

等等,我可不承认方哲宇赢我了喔,我说了我是肚子饿,吃饭皇帝大,我在吃饭,我是皇帝,我最大!

哼哼,方哲宇才没赢我呢。

没几下子,我清空了方氏特制的经典小早餐,舔掉唇边的番茄酱,感叹这厮怎麽连普通的火腿蛋都能做得这麽好吃?不晓得是不是加了什麽特殊调味料……该不会真的是毒吧?

我警戒的眼神被正在洗碗的方哲宇发现,他挑眉看我,我做鬼脸回他。

「幼稚。」他轻笑。

「YO,YO,YO!」幼稚就幼稚呗,反正我面对的是我家哲哲,还怕形象崩坏吗?我跳到他身边,「YO!方哲宇,还不赶快从实招来!」

「等我洗好。」

「你干麽?拖延战术?」我凑过去玩水,往他脸上洒小水花,「快说。」

「够了喔。」方哲宇放好最後一个大盘子,无奈地转头看我。

我嘿嘿笑,期待他的「真情告白」。

「再说一次你的问题。」他问,一边走回客厅。

我紧跟在後,赤脚踩在地上蹦跳,「我是问你,当初你为什麽肯收留我?那个时候,我们其实已经很久没有联络了,对吧?」

「嗯。」

「所以,为什麽呀?」我一屁股坐在他身边的空位。

尽管没表现得很明显,可我看得出来,方哲宇很不自在。

他一下整理桌上的报纸,一下拿着电视遥控器东摸西摸,要不然就是拍松那个别人送我、他很不喜欢的猫头鹰抱枕──

「方哲宇!」

「因为,我觉得你很可怜。」

可怜?

可怜的意思是,令人怜悯的,令人同情的,例如,我们会觉得流浪狗很「可怜」。

我当然知道这个词汇的意思,可是强迫症如我,依然上网搜寻了一下。

此外,它还有惹人喜爱的涵义。

我不觉得方哲宇是这个意思。

关掉网页视窗,我抬手揉了揉发痛的太阳穴。

「于珊。」

王哥不知何时来到我桌边,曲指敲着办公隔板。

「是?」

「节目部主任找你,过去一下。」

「节目部?」我愣怔,临时想不到自己和节目部有什麽关联,「王哥,你先告诉我,让我有点心理准备,是不是我得罪哪位大哥大姊,现在他们人正等在那儿,准备要我下跪致歉吧?」

原本我只是开玩笑,未料王哥没有附和的意思,他摇了摇头,眸里的意思是要我去就是了,别老是问这麽多。经他提醒,我才注意到附近有几个人的目光投了过来,每个人的耳朵都在比谁撑得大。

啧,我都看到啦,现在才装忙,不嫌太迟呀?

我收了收东西,起身往节目部走去。

节目部办公室和新闻部格局相同,差别在於节目部的组别分得更细,几乎是一个节目分成一个小组,因为是录影时间,办公室里的工作人员不多,我的出现没有引起注意,还好,看起来也没有大哥大姊在等我。

正当我来到最前方的主任办公桌,心想怎麽都没有看到人时,身後突然响起一道听来俐落的女性嗓音。

「你就是于珊吧?」她绕过我,直接坐回位子上。

「主任您好。」我点头,「请问您找我有什麽事吗?」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节目部主任。

绑着大马尾、穿着一袭干练裤装的主任看来不到四十岁年纪,可听别人说,她已经是年近半百的资深员工,曾经入围过三次金钟最佳制作人奖,得过一次最佳综艺节目奖,单身,育有一名准备考大学的儿子,离婚原因听说是──

娱乐记者当久了,满脑子都是听来的资料。

「我手上有个娱乐新闻节目。」主任从一叠文件夹中抽出其中一份递给我,「之前模特儿莉娜主持的《发烧星闻》,你应该有听过吧?」

喔,就是那个把存证信函当荣誉奖状的八卦节目,评价不好,收视率平平,惹怒艺人倒是常上版面,说是新闻节目又都在谈论他人是非,说是八卦节目却又好像有凭有据,这种节目实在让人很难定义它的存在。

「我想让你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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