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打伤他一次,他就会送我更高级的名牌产品,十多二十万一只名表,我也收过。我将那只名贵得比我一年学费高出几倍的表,放在阴暗、挤满信用卡单据的抽屉。
不管我怎样对待过他,隔两三天,他就会携着我说也没说过想要、却十分喜欢的时装或饰品,微笑着送给我,说要我原谅他几天前做错过的事。而我总是抿着嘴收下,再加以几句讽刺:「只要肯打你、肯让你缠,你就会这样为他做一切事、去倒贴他吗?」
「不。」Santa认真地看着我的眼睛,说:「因为是你,才有意义,我喜欢的人是你,所以即使有过很多人贴上来,我也不会接受。一开始我就说过,我从来未包养过任何人:无论是男的或是女的。至於为什麽喜欢你,那是一件无法解释的事,在我明白自己喜欢你的时候,我就已经喜欢了你,没有原因,就像为什麽人要饮水那般,没有原因的。」
「谁知道你说的是不是真的。」
「我不会说谎。」他在我面前是常常笑的,一张英俊的脸揉合着书卷味的文雅,以及由豪迈个性而来的狂野,显得不会偏向伪作的斯文或过分的野蛮,哪怕一身衣装的价钱加起来绝不超过五百元,混在嘈杂的大街里也难以将其身姿淹没於无名,他的双眼并不特别精致,只能称得上有神,每当吐露感情就带着炽热的情感,令我感到陌生而无所适从,他说:「因为我讨厌说谎。既然我要求你不能对我说谎,那我就更没理由去做我自己也看不起的事。对你说过的所有事,都是真的。」
「若是一些我想知道,而你不想让我知道的事呢?」
「我会沉默。」
我没兴趣知道他真实的名字,但有问过他一些背景资料:岁数、工作、家世。每谈到家世跟工作,他就静默起来,良久才说:「我所做的工作是跟Fashion有关,但是我不是设计师,我的工作很务实,日复一日地重复,但这份工作令我知道什麽东西流行,因而我送你的都是你喜欢的东西。」
「你爱你的工作吗?」
「不爱。我只是需要这份工作。起初,我很讨厌它,慢慢的我发觉这工作是有价值的,然後又因为一些事而讨厌它……最近,你加入了我的生活,令我又开始接受这样的工作。」
我仍想问下去,他就拍了拍我的肩,说:「我们可以别再讲这个话题吗?现在陪我去听音乐会吧。」
由於这天他穿着比较新净的衣服:一件大概不足一百元的白衬衣、一件显然在百货公司大特卖中打了折扣的枣红色毛衣背心、一条普通得随处可见的黑西裤,以及穿得鞋面刮花几道痕迹的深棕色皮鞋,纵是一身廉价货,却比他向来的潦倒要体面得多。心理上,我就觉得他没有平日的那般肮脏。
因此,他拍着我的肩膊时,我是第一次不再觉得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