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大志 — 14

正文 大志 — 14

「你们先走。」龙凤一脸晦涩地说。四只小鬼的笑有撕裂人心的力量。笑是一只只无形的手,往戴志的脸搧了很多记耳光。脸热辣辣,似吃完四川的麻辣火锅,现在也一脸热,可此热不同彼热。当时想找个洞躲起来,现在想找个清凉的栖息处。

球场上终於剩下龙凤跟戴志,现在亦只有戴志与酒保。羞愧与羞愧在较量。两场正面交锋的对战,主帅同时颤抖,未战先败。

龙凤说:「你看。你说我是否应该做一铺劲(注一)的?戴志,你叫我改变命运,但命运是无法改变的。想想,如果你是生在埃塞俄比亚的,你有可能做富豪吗?你有可能娶一个法国名模做老婆吗?你说我不应该堕落、作贱自己,但你自己也先入为主。你见我的朋友都食烟纹身,就以为我身上带着的药丸是毒品。我堕落不堕落已经不重要,在你眼中,无论我做什麽,我都是一个坏人。我有不乾净的血统,我一出生就带了罪孽。弟弟是一个精英,而我注定是一件应煞的垃圾。你不要急着否认,因为你已经没资格对我说大道理。承认吧,就连你自己也不相信我是一个好人。

「你又以为我真的想入黑社会?老实讲,我从来没承认过自己是黑社会。阿豹他们亦不是黑社会,只是一群小混混。我们不是黑社会,然而,所有人都戴着有色眼镜去看我们。这群人年纪轻轻,就又纹身又食烟,成绩又差,这些全部是死罪,所以我们也必定是恶人。难道你没察觉到吗?我,到底是什麽人。」

龙凤眼中的戴志是一个愚蠢的人,戴志眼中的龙凤是一个狡猾的人。他为什麽察看不到?龙凤并不是黑社会,甚至不是一个坏学生。他身上从来没有烟味,并无染发,衬衣下摆妥贴地塞在裤子内,也不滥交。可是,他成绩差,他与小混混来往。他出夜街——纵使只是在小公园里蹓躂——他有一个做妓女的母亲、做黑社会大佬的老豆,叔伯兄弟全是黑道中人,这些足以将他定罪。

戴志首次发觉自己是如此虚伪与讨厌。但一句道歉亦无助於修补一切。所以他从来不会跟人说「对不起」。

<b>我比你更虚伪、更讨厌。</b>

「然而真正虚伪的人,不会承认自己虚伪。」

<b>虚伪不等於无耻。</b>

「明知自己虚伪,也执意做一个虚伪的人,不是无耻,又是什麽?」

<b>虚伪与无耻使人快乐。我不觉得自己有做错过。你快乐吗?</b>

「但虚伪与无耻能够伤害别人。伤害别人往往使我感到痛苦。我宁愿天下人负我,亦不想我负天下人。酒保,你知道吗?被害者较加害者吃香。你一定不知道,你是一个只看到自己的傻瓜,走路时,你只注意自己的影子,看不到擦肩而过的途人。你只爱你自己。」

<b>所以我愿意做一个加害者。我并不只是看见自己的影子,我看见他人的影子。我希望自己能成为陶微风的影子,我希望得到你的影子。在你面者,我是一个失败者。我这样说,你满意了吗?</b>

「酒保、主人、心哥……龙凤……」

<b>你看得见我吗?戴志,你现在所看见的是谁?</b>

「你就说说,在你眼内,我算老几?你所看见的我,到底是什麽样的货色。」龙凤满不在乎地笑,如巨人似地站在戴志面前,一双犀利的眼睛一下不眨地盯着他,此刻,记忆中的龙凤与眼前的人一同逼问他。

「你所应该知道的,并不是我如何看待你或者我看见什麽,而是你如何看待自己。你,你眼中的你是怎样的。」——戴志,狡猾地对两个不同的人给出同一个答案,他俩的内在其实很相似。

「酒保,那时,龙凤给我这样一个答案……」

龙凤抚着心胸,呆滞地重复戴志的话,然後不可抑止地狂笑,说:「哈哈哈……你说得没错。纵然这可能是你逃避我问题的一种烂手法,但你也说得有道理。是,我如何看待我自己。你发觉到吗,我所做的与我所说的,根本是两个样子。我不要踏入黑社会的世界,但我继承我老豆的绰号,『龙哥』。每次,阿豹他们叫我龙哥时,我就感到老豆复活了。他死得不甘心,所以他要回来,亲眼看着我这做儿子的为他重拾往日的光荣,至少做一个堂口的话事人。

「每次照镜时,我觉得很陌生。这明明是我唯一一个观看自己的方法,但镜中的我并不是我。那副面孔与我记忆中的老豆、以及相片中的老豆愈来愈相似。我到底是我,还是我老豆的替身,抑或是一个为了应煞的替死鬼呢?弟弟长得似老母,他不会有我这个疑惑。唯有合上眼,两手胡乱揉着脸,摸那突出的鼻子、旁边陷下去的眼角、眼皮下的球形,我才觉得我是一个存在的东西。有时,我想挖自己的心出来,看看到底是长个怎麽样,我甚至有想过,到底这副身体下面,是否真的有教科书上所讲的内脏。」

「如果连你也觉得自己是你老豆的替身,那你没资格去问我如何看待你,亦没资格做一个独立的人——酒保,那时我是如此回答龙凤的。你呢,你是谁的替身?抑或你是你自己?」

<b>你一味逼其他人自我解剖,却同时拿棉被将自己盖个严密,光线也进不了被窝深处,更何况是人的思想与感情,难道你不觉得自己太狡猾?我们谁不是替身、谁不是影子……我们是这个意识形态底下的一群奴才,而我们是那一大群建构意识形态的在上位者的影子。他们希望我们变成怎麽个样子,我们就逐步变成那种人。我们被塑造、被赋予某种性格或口味,我们没有选择。所以,我不是我,我是他人所构成的我。你和我也一样。我和你之所以有差别,是因为我们所接收的资讯不同,感情对於不同信息的反应也有强弱之分。比方说,你喜欢吃曲奇,而我不喜欢,这种所谓的「喜欢」之所以建构出来,可能与我们各自的生活经验有关,但更纯粹的,是跟个人的本质有关。也许,人一出生,便注定与其他人有异处,尽管那只是十分微小的差别,但就似世界上有千万根钥匙,它们各有极微细的差别,因此能各自打开唯一一把对应的锁。当然,我们是由造物主所造的,那差别自然比人造的钥匙要精巧得多。</b>

「我看不见我自己,你告诉我,我在哪里?我是谁?」当时的戴志与现在的戴志重叠,不由自主地说出同一句话。

龙凤带着野兽的狞笑,说:「我来让你看见你自己。但是,或许你看见之後会感到非常惊骇。纵然如此,你还是想看吗?」

戴志故作镇定地笑:「你若是肯让我看,我又怕什麽。我不相信我会怕了那个我,因为『我』一直存在於体内,是我的一部分,只是我一直看不见。『我』就日渐与外在的我同化。就算『我』与外在的我分离,相信我亦不会感到害怕,因为我一直熟悉『我』。」

这段话说得非常饶舌,戴志也开始不知自己在说什麽。大概那青涩、着急的表情逗笑了龙凤。龙凤低笑,蹲坐在戴志面前,竟稍稍分开他的双腿,仰首、朝他扬眉说:「拉开裤链。」

「酒保,你猜到龙凤做了什麽吗?呵呵,我也说到这个份上了,答案呼之欲出。他,这个长得彪悍勇武的男生,居然握住我底下那根,含进口内。我全身一个激灵的,就要推开他。在那一刻,什麽道德、常识,就连『同性恋』这三个字也来不及在我脑海出现,我第一种感受是恶心。那是一种可怕的冲击,自己的慾望被一个同性含进口内,我彷佛能想像到龙凤的口腔:他的舌头连着唾液,湿润了我沉睡的慾望,并来回滚动、骚刮着。我不敢低头看他,那彷似是地狱的景象。但更为可耻的是,我有生理反应。

「怎可能没反应?身下那个人是我春梦里的主角,虽然龙凤是不知道这件事的。纵使在梦里,我也没能想像到这种淫乱的情节,现下却活现於真实。於想逃跑与放纵之间来回,我的手悬在空中,我记得我伸出手本来是为了推开龙凤的头,但忽然想反过来、把他的头向我的慾望靠拢,最後我没有做任何一个动作。」

注一:做一铺劲,我之前解过的,但怕大家忘了。大意就是做一件大事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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