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出竅幸福 — 23

正文 出竅幸福 — 23

吴一峰说,五十年前的他,表面上是个不学无术的打工族,每天在旗袍店打杂,晚上就偷偷在写讽刺小说。说是讽刺,但却是以充满寓意方式的暗讽,乍看像个隔壁邻居发生的趣闻趣事,事实上字里行间都藏着对这个社会的不满与批评。

以戒严时期,他这个行为被发现的话,轻则被关起来,重则人间蒸发都有可能。

他写的小说在地下书刊上每周刊登连载,贩卖的途径就跟禁书的途径差不多。问他为什麽要冒着风险做这种赚不了几个钱、一旦被发现可能会死的事情。他却说:『因为我害怕,我害怕像人类这麽容易习惯的动物,有一天真的会习惯活在这种不自由且暴力的思想之下,所以我必须不断的提醒人们,千万别忘了……』

由於他的文笔从小就不错,写的小说经过了一年多的时间,很快的成为地下书店最多人讨论的作品之一。

或许就是树大招风的缘故,原本就是见不了光的作品,一旦被人讨论起来,那麽离曝光的日子也不远了。会买地下书的人虽然都很小心,但若是在哪个小餐馆,不自觉的谈论起来的话,以那个时代来说是非常危险的。

他说那阵子就有另一个比他的作品更红的翻译小说,由於内容倾向於革命思想,很快的就引起共鸣受到讨论。

而偷偷翻译了那部作品的人他也算有一面之交,家境相当不错,所以不需要工作也能糊口,大多的时间他都是待在家中,而东窗事发的那一天,听说警察是直接闯入他家,强行将他带走,当晚就枪毙了。他的父亲气的脑中风,老弱的母亲也悲恸得奄奄一息,是一场惨绝人寰的悲剧。

那时吴一峰知道了这件事,其实就隐隐的有不好的预感,他总觉得下一个就是自己了,为此他非但没有贪生怕死的准备逃亡,为了不连累更多人他把工作辞了,父母早去的他,就这样一个人窝在家里比之前更努力的写。

『我求求你,不要再写了好不好?我让小李帮你想办法安排了,你今晚就走,有船可以让你先逃,就算会有被抓到风险,总比坐以待毙好。』绑着两只麻花辫的女孩很清秀,名字就叫秀秀,跟他一起长大。他说,他最喜欢看她笑了,喜欢她从小就爱跟他比东比西的较劲,喜欢她每一次嘴上总碎念写小说很危险,却还是认真的帮他润稿,有很多细节要修改也会跟着他一起讨论。

他们从来没有在一起,之间的关系永远是朋友。而他也不敢随便给她任何承诺,因为谁知道明天还是今晚,他会不会就被政府的人强行人间蒸发了。

『秀,你回去吧,不要再来了。』

她不可思议的看着他,『这件事,就真的这麽重要?怎样你以为你也可成为什麽精神领袖然後名留青史是吧,你没有你想得那麽伟大!』

『秀,我知道,我不伟大,我只是想做人有始有终,逃跑算什麽男子汉。我当初敢这麽做了,你就该知道我没有为自己留下後路。』

那是第一次,他看见好强的她默默的掉下了一滴眼泪,从前不管摔跤了还是受委屈了,她也从来不哭的。那几乎要把下唇给咬破了的模样,让他看了很心疼。

他不自觉的伸起手轻轻抹去她的眼泪,这一生,他始终没办法为她做什麽,这麽自私的自己,根本不值得留在她的身边。

『你的眼睛,进了沙。』

她甩开他的手,转过身,『为什麽写小说都可以这麽有勇气的你,却始终无法对我也多点勇气?你说你选择这条路就不准备有後路,那麽我也跟你说一句:从喜欢上你的那一刻,我也知道我没有後路,我绝对不可能让人动你一根寒毛的。』说完,他根本来不及阻止她就跑了。

他紧张的追出去,但有飞毛腿之称的秀秀,早就跑的不见踪影,他一颗心跳的七上八下,秀秀个性比他还像个男孩,不说话的时候像个清秀佳人,实质上就是个女汉子,以前还拉着他去打架,年轻人打打架这种事,她甚至还用上了孙子兵法跟人打,不服输的个性拉也拉不住。

『不会有事的、不会有事的……』很快就要到宵禁得时间,他也没办法跑去她家,紧握着拳头的他,第一次觉得无力。

然而,後来他也一直没机会去找秀秀,因为那晚宵禁时间一到,他的屋子就冲进一群警察,当场翻出了那些小说稿子,小小的屋子马上被捣乱的像个垃圾屋,他连被抓去关的机会也没有,因为他们只用了一颗子弹,就让他的生命到此为止。

「有意思,别告诉我你拥有什麽不死之身,是个吸血鬼。」我一点惊讶跟慌张也没有表现出来,端起茶杯啜饮一口,连我都没察觉得是,原本不抱什麽希望来这里的,现在我倒是听的两眼发亮。

「如果我说是呢?」吴一峰半开玩笑的说着,那充满了年岁皱摺的眼角笑弯了起来。

我也只是跟着浅浅一笑,等着他继续这个故事。

他以为他死了,不对他的确是死亡,并且变成了一屡灵魂。可是他并不是马上变成灵魂的。

他是突然出现在一个完全陌生的街道中,看着来往的人不断穿过自己的身体,飘到人家家看了墙上的日历,他已经离那个晚上过了一个月。

一个月的时间不长,但足以让一些人的世界彻底颠覆毁灭,他第一个去的地方不是自己家,而是秀秀家。

他一直很害怕秀秀会为了他做什麽傻事。

当她那间小屋看起来完全没有半点生气,堆在洗碗槽的碗看起来很久没洗了,门口的报纸也塞满了邮箱,他心中不祥的预感直线上升。

『终於等到你了。』秀秀的声音在他背後出现,『从这张照片来看,就是你没错。』她手上拿张一张照片比对着。

『秀秀……你该不会也……』

『我们的时间不多,边走边解释吧。』她说着脚一蹬就飞上了天空,让他的心就凉了一半。果然,她也……

『你还走不走啊?』头顶上方的人不耐烦的说。

跟着她飞的时候,他一直观察着她,照理说她应该会有说不完的话想跟他说,可是他从刚刚就觉得,她看他的眼神跟从前不一样,虽然不至於冰冷,但就是──

『别再看了,我现在还能记得你,多亏了我自己安排的好。事实上,现在的我对於你是没有半点记忆的。』

『什麽……意思?』

『是以前巷口那老伯,他给了我一个可以实现不可能愿望的东西。然而代价就是会遗忘最重要的人事物。』

『什麽东西?』

『就是一个破碗呗,好像是铁制的。』她搔了搔头,『关於我是怎麽去找那个老伯并且得到破碗的这部分,我想了很久还是想不到,应该也是记忆消失了吧,你知道我说的老伯是谁吗?』

『老伯……难道是那个总是搬张竹椅坐在巷口睡觉的老伯?』

『对,就是他。总之呢,我并没有死,而是……灵魂出窍了。』

他难以置信的看着跟他一样是灵体的秀秀,真的吗?世界上真有这种事?

『总之你就别管那麽多了,我自己给我自己留的话是说:如果超过一个月还找不到你的灵魂,那就是没望救你了。』

『救我?』他真是愈来愈搞不懂现在是什麽情况了。他还没接受他已经死亡的现实,现在她的意思是要他起死回生吗?

『到了。』他们降落在一片荒地,秀秀熟门熟路的在那一片草长得比人高的地方,左弯右拐的走着,很快就走到一块地方是没有杂草的,地上躺着一个人,不用她解释,那人的铁青又僵硬的脸色也知道他死了。他穿着一身白色衬衫跟卡其色的西装裤,白色的衬衫沾染了些许血迹跟泥土,右边的手臂明显已经出现屍斑,但不多。

旁边的地上有一个看起来年代久远的铁器,一半被埋在土中,一半露在外头。

『这是老伯今天早上新搬过来的,他说了,这次你还赶不上,是肯定没救了。』

『我、我还不懂你说什麽!』

『别废话了,快给我躺下去!』

『秀。』

当他习惯的喊出她的名字单一个字时,很明显的秀秀愣了一下,她的瞳孔瞬间放大又缩小,最後还是继续用力推着他。

『你,照着他的姿势躺下去,放心吧这个人不是被杀死的,确切的死因我也不清楚,但老伯说了,你复活後口袋有所有的证件跟新工作、新住所,虽然不知道会活多久,但至少这躯体没病没痛,你也别想着原来的自己了,都死过一回这次该学乖了吧。』她快速的说明着,口气还是像她平常碎念他的语气。

由於她的态度强硬,他除了一句话也插不上之外,还真的不得不照做的慢慢的让自己的灵魂渐渐跟躯体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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