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離歌 — 四、憶相逢

正文 離歌 — 四、憶相逢

迷蒙的记忆像是快速翻开的书页,模糊不清的影像在他眼前骤然清晰。

很久以前,他和风离已经相遇。那时候,风离一袭白衣,吹奏同一首曲子,念道:「清风送别离人泪。」他向周朝歌承诺,假如他们有机会再见面,他便把曲名告诉他。

瑜王的死懋帝一直没有放弃追查幕後黑手。抽丝剥茧,蛛丝马迹相继曝光,直到所有线索都直指太子本人的时候,这案件,蓦然结案。

真相,永远沈於深海下,永不见天日。

懋帝不是不想为瑜王讨回公道,太子也不是不知道事情已经败露,可这对父子却有默契地一同选择沈默。他们一个是皇帝,一个是太子,总是太聪明、太冷静,明白什麽是大局,明白什麽是江山。

为保权力,太子毫不留情地将威胁自己的兄弟杀死;为稳政局,懋帝忍耐伤悲、压抑憎恨,放弃为爱儿报仇。

有些时候,要得到、要守护,就先要作出放弃。

活在帝京最高处,高处不胜寒,在这地方要保护自己的东西,首先,要将别人的都给摧毁或夺过来。偌大的帝京并非别人想像中那麽恢宏,她容不下一丝的温柔,亦容不下一刻犹豫,不论是谁,都要懂得放弃一点,再放弃一点,明白什麽该做,什麽不该做。

懋帝不过问太子一句:「为什麽?」

太子苦笑道:「父皇当年还是太子的时候,有问过自己一切是为什麽吗?」

「皇儿,你像朕。」懋帝唏嘘的语气听起来仍是冷冰冰。

太子一脸平静,字字有力地回话:「今天的儿臣便是昔日的父皇,儿臣所走的,便是昔日父皇走过的路。」

他的眼,犀利得伤人,每一个眼神,都沾有剧毒。

或者因为太子太像昔日的懋帝,狠辣、沉稳,所以懋帝才视他为最理想的储帝。

人前,皇帝敦厚,太子谦逊,父慈子孝自成帝京佳话,可他们身後的爱恨纠缠又岂是旁人可以明白的?

周永夜一直对周朝歌说:「我们不过是个旁观者,不需要明白,亦不应该插手。」身为周家的独苗,未来的三宫总管,他周朝歌只需要对懋国的皇帝鞠躬尽瘁,死而後已。

他是需要习惯的,可他,却一直觉得心冷。

瑜王的案子告一段落,帝都是个冷漠寡情的地方,那位高洁出尘的瑜王注定是她的猎物,生生的,被她撕成碎片!

瑜王死後约莫半年左右,就是那是太子三十五岁寿辰,其实算不上是什麽大寿或整寿,本来就不需过份铺张,只是击退契丹蛮族的喜悦令整个懋国也活泼起来,重现百年前盛世的景象,太子的生辰自然要搞得热热闹闹,与天下人同乐。

周朝歌不知道懋帝是以什麽心情为太子庆祝寿,也不知道太子是以什麽心情答谢懋帝的祝福。虽是父子,但他们各自的心里都有一根刺,无法将它拔除,只能任由它融於血肉里,成为一种无法触摸的痛楚。

懋帝宴请百官为太子祝寿,皇宫到处张灯结彩,迷离的灯芒令当时的周朝歌觉得有种不踏实的感觉。

或许是太奢华了,令他看到荣华背後,帝京那一份疲惫和沧桑,像艳花,美极而凋,彷佛一个老人,踏着沈重的步伐迈向死亡。

就在那片灯海里,他忽然听到箫声,初时听起来,悠扬、清雅、平静,不悲不喜,淡淡然的,没有高潮,没有低落,像是没有带有任何情感,可是再仔细倾听,却能感受到平和中挟带着澎湃的波浪。

某种难以言喻的情感既冰冷又炽热,冰火交织的矛盾令他觉得有些心痛。

一步步循着箫音传来的方向走去,他终於在荷塘边找到那个吹箫的人。

五官精致,白衣翩翩,那是一个年纪与他相若的美少年。

白衣少年很快就察觉到周朝歌的存在,一双明亮的清水眼漫不经心似的与他对上,天地间所有的灵气在那时候全都集中在少年身上,夏日的莲华也彷佛在为他而开。

渐渐地,白衣少年放轻缓节奏,让那支不知是否到尾声的乐曲消声。

唯有余音仍旧徘徊在周朝歌耳边,久久不散。

「这曲,叫什麽名字?」

少年没有回答,只对他笑笑,笑容那样冰冷,亦是美得不可方物。

「清风送别离人泪。」良久,白衣少年转身离开,临走时回头轻念一句,接着道:「假如我们有机会再见面,我便告诉你。」

时光无声逝去,他们没有重遇,只是彼岸的过客,後来想起那白衣少年,周朝歌已发觉自己记不清对方的容貌,彷佛是岁月在开一个玩笑,任意一笔就让记忆变得模糊。

清风送别离人泪,其实就是指风离,但他一直不知道,他以为,这句是为那曲写的词。

由最初的疑惑,最後演变成遗忘……也许因为萍水相逢,他从来不打算要记住一个吹箫的少年,而有些事情,亦不必一定要知道。周朝歌不知道在他有意无意选择忘记的时候,有一个人,即使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仍然将他记入心里。直到现在。

「那时候你说如果我们再见面,便告诉我答案,风离,你应该要守信用。」

风离苦苦一笑:「我还以为这个问题你不会再问。」他曾为周朝歌的忘性而气愤,可是当周朝歌要他守信用的时候,他的怒气却消失得一乾二净,内心被喜悦填得满满的。

他怎能这麽轻易便原谅朝歌?

明明,是这小子先将他忘记啊……

天空突地闪烁一下,照亮了他们的脸庞,接着积压了数天的豪雨尽情落下,山上的两人转眼的全身湿透。周朝歌拉动拉起风离的手臂,快步想奔下山,然而风离却站在原地不动,使劲将他拉回来,周朝歌脚下一滑,便跌在风离怀里。

「笨蛋!现在连路也看不清,在这时候下山会很危险的!」他可不想跟周朝歌一同摔成肉酱。

周朝歌不悦地反驳:「可是我们总不可能留在这儿淋雨吧?」真羡慕那个睡得死死的高雨霁,早知当时就叫醒他,要他跟他们一同变落汤鸡。

这时候在屋里熟睡的高雨霁,莫名其妙地打了个喷嚏,然後一个翻身,摔了下床……

风离拉着周朝歌的手领着他前行,「我记得这儿附近好像有个山洞,我们或许能够去避一避雨。」就算找不到山洞,再倒楣一点迷路,他们最多也只是淋病,总比在这时候冒险跑下山好。

看着他老马识途的样子,周朝歌问道:「你对这儿好像很熟识的样子,是常常来这儿的吗?」

风离低笑着,笑声都融在雨里,周朝歌只感受到风离收紧了手心的力道,将他紧紧握住,像是在害怕他会走失似的。

「我每一晚都来。」

「为什麽?」

「等人。」脚下的泥路有些滑脚,风离刻意放慢脚步,免得周朝歌跌倒。

周朝歌小心翼翼跟在他身後,追问:「等谁?」

「你。」风离有些哭笑不得,这个周朝歌实在称得上是迟钝。

周朝歌蓦然停下来,风离也在没有拉住他继续走,大雨令他们都看不清彼此的脸,但他们紧握在一起的手就在证明对方的存在。

风离两手捧住周朝歌的脸,两人的脸颊紧紧贴在一起,「等你记得那时候的事,然後问我讨答案。」浅浅的气息,融化了雨水的寒意,却渗出一丝苦痛:「我以为以你的忘性,你是永远不会记起的。」

周朝歌颤着声说:「为我,风离,值得你如此吗……」他内心突如其来的激动,应该何以名之?

「为你,值得。」风离肯定点向他点头。

「风离、风离、风离……」周朝歌只懂得念着对方的名字,这回,他会好好记得的。

很多年後即使记忆变成在雨中模糊的画像,周朝歌再记不起那时在山中究竟发生何事,他还是在心里一遍一遍地回味这种心悸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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