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聽歌 — 75

正文 聽歌 — 75

是的,赵阡陌在很早的时候就发现这个事实:他不是一个好人,他可以卑贱、可以扭曲自己,他贪心,他恋慕名利。他只爱自己。但赵阡陌从不声张,那是因为他不希望让传知书发现这个事实:只要传知书完全看清赵阡陌的本质,那麽,当赵阡陌累了、觉得自己渺小极了、委屈得泪花在眼眶打转时,传知书也不会再为他拭泪。

人生有如海洋,平静的时候,底下翻滚着暗涌;波涛汹涌,几乎将自我淹没,尤其是进了娱乐圈後,赵阡陌在许许多多的门外徘徊,找不到归处,被海浪卷起又抛下,无数次遭到击溃,以为再也不能站起来的那个时候,传知书总有办法在凶险的海面筑起一道坚固的朿,一步步走到海中心,从茫茫大海中找得出赵阡陌的小小的身影,朝他伸出手、让他捉住,对他说:「没关系的,发生什麽事,也可以重头来过,因为你有才华,我相信你行。」

一无所有的赵阡陌抱着传知书这块暖热的浮木,一遍遍听对方说:你有梦想,你会发光,到了那个时候,你会在舞台上闪耀,出众得连我也认不出你,出众得你会忘记了我。到时你站上了舞台,若还是没有忘记我,那你为我唱一曲BridgeOverTroubledWater,可好?

一点零五分,赵阡陌发短讯发得手机没电了,身後却传来咔勒的开锁声。大门先是开了一小条缝隙,继而一抹暖黄泄入漆黑的室内,赵阡陌巴巴的看着大门後那个高大的、微驼着背的男人。传知书的动作很迟缓,关好了门,猫着腰脱了鞋子,蹒跚走在客厅,被沙发绊倒,整个人倒在沙发上,在暗室中敲出一记沉实的闷响。

传知书发出一阵因痛楚而起的低呼,嘶嘶叫了几声,也就没有声气,间中传来指甲搔刮皮肤的声音。赵阡陌不知该说什麽,只是大踏步去拍下灯掣,蓦地一室明亮,传知书穿着街边买来的便宜货,浅棕色的长袖薄衣洗得领口走形,锁骨处有几抹红痕,颈边有一两圈齿印,他不经意抓了抓平坦紧实的肚皮,就连那一部分,也有暧昧的痕迹。

他嘴角甚至给吮得破皮。还未靠近,就清晰地嗅到一阵强烈的酒气。传知书打了个大呵欠,侧着身体,半睁开眼,无意中,赵阡陌的脸庞入了他的眼,他痴笑,伸手摸索着那张看了这麽多年、早就铭刻於脑海的脸,想说话,但脑里的语言就像玻璃碎片,无法串连起来。传知书就一直傻笑着,笑到累了,蹭了蹭自己的臂弯,便觉得身体好沉,好想大睡一场,什麽都不管,什麽後果都不去想。

一点十分,赵阡陌唤了传知书的名字,但没有得到任何回答。

一点十二分,赵阡陌双眼红了一圈,其实他并没有任何哭泣的冲动,只是过多情绪冲击得他无法承受,生理上,心理上。他把脸贴上传知书的胸膛,嗅到一种既不属於他,也不属於传知书的气味。那是一种好陌生的的古龙水气味,甜酸的柑橘味,嫩得近乎幼稚的那一种,是成年男人很少用的气味。

一点十五分,赵阡陌第一次吻了传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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