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微光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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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幸福?」

游戏上认识没几天的女网友密我,我当下愣在电脑前很久,久到我路过的妹妹都鄙视我,只会发呆,还不如让她玩游戏。

猛地回过神,我拿起面纸擦掉快流下来的鼻水,犹豫着要不要回她有面纸就是幸福。

真的,面纸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没有之一,至少我无法想像拿手擦鼻水和上厕所的日子。

可是,我怕她以为我不正经,更怕她一气之下开PK模式痛殴我,於是很孬的打了堆冠冕堂皇的话,那种拿去和小学生开玩笑都会被嘲笑的话。

「能活着就是幸福啊,可以有家人朋友,可以欣赏帅哥美女,可以看BL,可以玩游戏,可以做很多想做的事。」

打的时候不觉得有什麽,然而萤幕上浮现这些字时,却让我觉得刺眼,嗯,应该是连打5小时的副本害的。

但我想这是她要的,不管看起来多没有说服力,都是聊胜於无的安慰。

她没有再回我,我便识趣的不再打扰她,她需要安静,我也是。

生病的人总是特别脆弱,重感冒的我也不例外。

於是很是伤感的遮蔽了所有频道讯息,换了人迹罕见的分流,我让游戏里那个代表自己的人物坐到了无人的角落,真正发起呆来。

不要怀疑,我在思考人生……好吧,正确来说,我是在思考,十七年来,我的幸福是什麽。

不知道BL算不算,当然,渣攻必须退散!

渣攻退散,渣攻退散,渣攻退散,很重要所以说三次。

抚着前晚被虐得余悸犹存的心脏,我想我必须老实承认,我对不起耽美大神,对不起他老人家照拂了我腐女魂如此多年的日子,对不起他老人家带给我生活如此多美好,可昨晚的渣攻实在是太人神共愤,太让我想自戳双目,所以第一个浮现在我脑中的不是BL,而是他笑靥如花的样子。

他,我的初恋,当然,这必须在暗恋等於恋爱的前提下成立。

爱情,从来都是两个人的事。

初次见他,是在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他是华丽丽的转学生,而本大小姐我呢,只是个不怎麽受人欢迎的悲剧角。

我想猿粪大神大概台湾言情小说或少女漫画看多了,要不就是韩剧中毒者,竟然把毫不相干的我们安排在同一班。

你以为接下来是洒狗血的他成了白马王子拯救被众人欺负的我於水火之中,而我深深爱上他,皆大欢喜的快乐结局吗?

错,大错特错,人生要是照着剧本走就可以不叫人生,而是改名叫八点档连续剧了,更何况即便他是王子,我也从来就不是灰姑娘。

我对他,是一见锺情。

九年来,我一直很认真的想找出对他一见锺情的原因,最後,我也很认真的认为,大概是初见他时,他脸上的笑,太卖弄风骚的缘故……咳,用错形容词了,是春暖花开才对。

然後,我发春了,不对,是我恋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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