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只是很愛妳。(短篇) — Chapter3

正文 只是很愛妳。(短篇) — Chapter3

我拖着阿煜到我们熟悉的球场,扔掉肩上的书包我便自顾自的投篮。恩恩方才的话犹在我脑子徘回挥之不去,经过这次的事件我才知道原来我在她心中的地位比宋耀宇还不如。

三年多来的友谊如今毁坏在一个男人的手中,说起来还真可笑。

我就只能靠打篮球发泄我的情绪,我不断的投球从太阳下山到天黑,阿煜也只是在一旁静静的看着我也拿我没办法。

好几次我跟阿煜说如果他累了可以先回家没关系不必管我,但他仍是无动於衷。

我的脱序行径一直到妈妈打电话来催促我快回家才停止。

「你根本不需要把自己搞成这副德性。」自求架下拿起我的书包,阿煜拉住我的手腕如此说道。

「不用你管。」用力甩掉他的手,我赌气似的说,接着快步离去。

「因为把你当朋友看所以才会在乎你!」阿煜追上来,再度拉着我的手歇斯底里地大吼。

如此欣慰的一句话,我回过头愣愣地看着阿煜,鼻头忽然感到酸酸的,强忍住哭泣的慾望。他这样只会让我更加觉得恩恩根本不把我当作朋友来看待。

「你要哭就哭,我不会笑你的。」阿煜松开手,别过头淡淡的说着。

挥去差点落下的不争气泪水,我倔强的回道:「谁跟你说我要哭啦!」

「呵,」某人不识相的笑出声,「果然丁宥宣就是丁宥宣。」

「在说什麽鬼话啊。」我翻翻白眼,打从心底感谢阿煜一直陪着我到现在。

「但是……」

「怎样?」我真的很看不惯人欲言又止的模样,只会使我更加好奇而已。

「就是今天观察你一整天我发现你是真的喜欢……」

「够了!」这次是我自己打断阿煜的话没错,「别再说我喜欢宋耀宇的鬼话,就算是下辈子我要爱上他都不可能!」我郑重宣示,更何况经过今天的事件之後。

「这次我不是要说宋耀宇,」阿煜无奈地叹气,「我发现你真正喜欢的人好像是……方语恩。」

「哈!你在说笑吗?」我冷笑,「恩恩?我喜欢她?拜托,她是女的欸?」阿煜是脑子坏了不成,我一个女生喜欢另一个女生?这是目前为止我听过最冷的笑话了。

「丁宥宣,我觉得这可能性很大。」阿煜难得摆出严肃的神情,教我很难配合他。

「所以你的意思是说我是蕾丝边?」

「这只是我的揣测。」

「好,」彷佛是下定决心一般,我沉重的说,「我就配合你。」

「什麽?」阿煜歪着头,不解我的意思。

「我跟你交往啊!」我脸不红气不喘地说,「你不是一直很想证明?就当做是我配合你也顺便激恩恩一下,反正她都认为我在跟你搞暧昧了嘛。」摊摊手,既然事情要走到这一步我也没办法。

「丁宥宣我不是这意思。」

「反正就这样啦。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的女朋友、你就是我的男朋友,少罗嗦!」

於是因为恩恩的关系,今天我交了人生中的第一个男朋友。

*

以为恩恩说的都是气话,隔天我们又能开开心心的手勾手聊天,我错了,这些都是我以为。

由於在隔壁班的关系,难免还是会有碰面的机会,每当恩恩出现在我面前,我三番两次的试图故意让恩恩看见我跟阿煜要好的模样,我故意在她面前拥抱、故意在她面前卿卿我我,更甚至故意在她面前大声说我跟阿煜现在变成是情侣的事。

只不过恩恩始终无动於衷,她总是会冷冷地看了我们俩一眼接着若无其事地走过。

此时我才真正意识到友情的脆弱,恩恩的态度让我失望透顶,我很难过、更愧疚阿煜竟变成我们之间无辜的陪葬品。

说穿了我根本不爱阿煜,甚至与他一丁点的肌肤接触我都感到恶心至极。

但是我没有说,我一直忍着,忍住对恩恩态度的不满,忍住阿煜似乎愈来愈夸张的举动,好几次他都试图吻我却总是被我巧妙地躲过。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干什麽?明明很在乎恩恩很想和好却没办法,毕竟真的是我有错在先;明明受不了阿煜的逾矩却说不出口,因为说要交往的人是我。

我的脑子、我的心里已经到达我无法负荷的地步,直到──

这已经是不晓得第几次阿煜企图亲吻我然後被我制止。

「丁宥宣,」阿煜有些气愤地看着我,「时间到了,你也该看清事实了吧。」

「我不知道你在讲甚麽。」别过头,我再度选择躲避阿煜。

「其实你不说我也看的出来,很委屈对吧?」阿煜迳自闷闷地说着,「我每一次触碰你还有我的吻让你感到很恶心对吧?」

「……」我不敢说话,因为事实好像就是那样子没错。

「跟我交往几天下来你还是感觉不出来自己心里真正的想法吗?你喜欢的人不是我而是方语恩!」

「我说了多少次,恩恩是女生而我也是女生,开这种玩笑一点都不好笑!」我不甘示弱地吼回去。

我怎麽可能会喜欢恩恩嘛……

怎麽可能……

「喜欢同性不是一种错,你至少得学会坦诚面对自己的心吧?」

我不知道。

这一句话不断在我脑海回荡,对自己的心坦诚……是吗?

「我回来了。」进家门我无力地说着,毕竟也打了两、三个小时的篮球。

「你这孩子是搞什麽东西?混到这麽晚才回来?」理所当然的,不免会被唠叨个几句,「嗯?外面那个是送你回来的同学是不是?男朋友?」妈妈对着窗外四出张望。

「……」我沉默不语没有说话,看来她是看见阿煜的身影了。时间晚了,阿煜说好歹我也是个女人身,坚决要送我回家才甘愿。

「丁宥宣!问你问题都不说话是怎样?」老妈站在我身後大吼,我忍不住翻了一记白眼,心里暗忖明明就是她不停如炮珠似的丢问题给我,是要我怎麽回答。

「……只是朋友。」我叹口气说道,看来我还是无法对别人承认跟阿煜的关系,更何况是自己的母亲。

「朋友?」妈妈狐疑地重复,听这语气用膝盖想也知道她根本不相信我的话,「你要交男朋友什麽的妈妈是不会管啦!只要你顾好学业还有你应尽的事情就好。」妈妈自顾自的咕哝,我一点也不想多加理会,从冰箱拿了瓶饮料後便往房间的方向走去。

然而,妈妈更是不放弃的跟在我後头唠叨:「宥宣,我说的话你听到了没有?」

「有啦!」我简直是不耐烦地回应她。

「反正比起你交男朋友我更害怕你交个女朋友回来,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关上房门我故意装作没听到妈妈这一句无心的话,疲惫地靠在门上,果然世俗的观点都是一样的,全都认为同性恋是一件可耻的事。

究竟是谁规定男生一定要跟女生在一起的?亚当跟夏娃吗?还是造人的女娲?

而我……是不是真的如阿煜所说的那样子,喜欢上恩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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