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雨都 — 雨都(上)

正文 雨都 — 雨都(上)

咖啡的香气,以咖啡豆的位置为中心开始蔓开,向店内的每一角延去,於店中满布了耐闻的气味,好闻而讨喜的。这里是哥哥为佩儿姐和他自己留下的一块净土,朴实无华,店内偶尔会出现几首老歌,那些历久不衰的经典西洋歌曲,但大多时候,佩儿姐会播放电台广播,而非CD唱片,只因为她懒。

我有时会替佩儿姐选些不一样的音乐或歌曲,而她也乐於让我这麽做,於是我俨然成了这里的免费DJ,没有固定上班日,心情差就随时放自己一周假,对我而言,这确实是份惬意的兼差,有没有薪水反倒成了其次,反正讨好未来嫂子也算是我某种程度上的义务。

「你哥要回来了吗?」佩儿姐在柜台後方的洗手台清洗三桌客人用完的餐具,并一丝不苟的擦拭它们。佩儿姐对餐具一向有一定程度的坚持,这点和静华有些相像。

「还没吧,我没听他说。」

「嗯。」佩儿姐头也不抬的回应,彷佛对哥哥的去向无所在乎,可我却彻底毛了起来;哥说过佩儿姐这样的人,越平静淡漠,心中越是天翻地覆。我不能戳破这点,只好静默不语。望着她,我突然找不到自己的声音。

哥去了美国。我是当时第一个知道他去了哪里的人,他说要去治疗天杀的大肠癌,然後就到了离台湾好远好远的美国,再也没回来,有一阵子我甚至认为哥跑去流连他乡是为了要讨新嫂,可疑看到佩儿姐这样平静的静待着我那缺德的歌哥,我才觉得自己想错;这是一个淡然而坚强的女人,任哥再怎样混帐,也不可能负了这对他全心全意的女人,太不值了。

我很期待哥回来的那天,毕竟不论是我或佩儿姐,都有一点不想承认的想他。

「你的人?」

「吭?」

我朝放在柜台上的手机望去,它在桌上无力的震动,看上去似乎比我还无奈了些,老实说我不是很想接。我并不想让佩儿姐知道小逸的存在、最少现在还不想。

「男朋友?」

「不是。」我的意思是现在还不是啦。但照静华的说法,就算不是,大概也快事了,而静华的直觉一项是很精确的——他可是有着足以混入黑道的敏锐直觉的高静华呢。那专横的家伙现在去开了间酒吧,听说析语也常去那……我觉得那是GAY吧的可能性还挺高的。

「你要不要先回去了?」

我向佩儿姐点点头,「嗯、再见。」一把抓过桌上的手机,没想到它又开始震动了。「喂?」最後我还是接了起来,在佩儿姐暧昧眼光的目送下步出店门。啧、这不挑时间的小逸。

两个星期。

那天之後,我和小逸花费了两个星期去实现静华的直觉,很顺利的,我和小逸就这样轻快的步向彼此了,我想我们的脚步都是确切而正确的;我们走向对方并不是一时的孤独作祟,而是货真价实的,向对方和爱情缴械投降。

「还真快。」静华燃起了一根烟,在他小小的吧台里吞云吐雾,「分的大概也快了?」他眯着眼,看上去有些疲倦,我猜想他这句话究竟是玩笑,又或是认真的。

我并没有那麽天真,以为真爱无敌,可我不想让我跟小逸被看衰,尽管我们之间有太多的不确定因素,可我想试,试我们的极限,能不能在天边。

爱情这玩意说到底,还不就是一场赌注。

「喂静华、你一个孤家寡人的,别净说我。」

「我是不想交,才不是交不到。」

「嗯?骗人。」

析语从一旁跑了出来,手上的高脚杯斟上了八分满的鲜红液体。「我们家小静呀才高八斗、英俊帅气,那可比潘安再世呐我说——」

「闭嘴!」难得我和静华齐声吼了析语,弄的他呆楞楞地。「你俩默契倒好。」最後,析语用这句话尴尬的收了尾。

我盯着析语手上的酒杯,还是感到满头雾水,「你喝酒呀?」我记得析语是不喝酒的,没道理会倒了杯红酒到处跑来跑去才是……

「你说这个呀?」析语晃了晃手上的杯子,而我点了头。「这是蔓越莓喔。」

我错愕的看了静华一眼,很无力的低吼。「……高静华,你开了间酒吧,店里面唯一的客人却不呵任何酒精饮料?你可以再瞎一点!」

「哼。」静华不满的哼了声,对我翻了个十足嘲讽的白眼,「你他妈以为老子想啊?」好吧,想一想静华也挺可怜的。我们三个是在大学时期认识的,虽然不同科系但一直都是很要好的朋友,小逸就是我透过他们认识的。但我并没有把佩儿姐和静华的店址透露给小逸过——我仍想为自己留一条退路、和一片净土。毕竟我还是需要一个不动如山的肩膀,最少在我和小逸吵架时能有个依靠嘛。

「孟析语,我说你啊可不可以给老子他妈长进些啊?咱们的小鱼乾都有伴了,你呢你呢你?」静华呼出一口满是菸味的空气,斜睨着一旁有些犯呆傻的析语。

又来了。我无奈的叹气。小鱼乾是静华给我取的昵称,意思大概是放弃恋爱,认为很多事情都很麻烦而凑合着过的女性,不过现在这个称号一点也不适合我了。

「我有小静就好啦。」析语冷不防得来了一句,手有意无意的轻晃着酒杯。

静华赏了析语一个爆栗,「你小子,也不长进些。」

突然的,我的手机响了起来,「……喂?怎麽啦?」

「想你了。」小逸的声音闷闷的,可我听了却很欢喜。「小逸乖喔,我等一下就去找你。」我能用眼角的余光瞄到静华在偷笑。

挂掉了小逸的电话後,静华大笑了起来。「小鱼乾倒挺纯情?」又来了这天杀的昵称!他那对活灵活现的眉毛真令人恼火,让我想动手将它们扯下来。可最後我只是快速的比了根中指就走出酒吧——有小逸的我才懒得跟他计较!

如果您喜欢,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