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知己,知幾? — 第三章

正文 知己,知幾? — 第三章

(03)

莫名其妙我和夏谚澄变成「笔友」,这所谓笔友就是闲来无事就会传几张纸条哈拉,内容几乎都是在互损,别无其他。宁夏知道了以後非常不屑的用鼻子瞪我。

「就不要情不自禁的爱上那个采花贼,到时候看谁来救你。」宁夏不知道哪根神经短路,一直觉得我会煞到夏谚澄,不管怎麽讲都讲不听。最後我也懒的跟她辩,她总是可以用一堆奇怪的歪理堵我的嘴。

「我懒的跟你吵。」

「哼,难怪人人都说爱情总是盲目的……唉。」爱情真的很盲目,我怀疑宁夏的男朋友是不是有残障手册?眼盲或耳聋之类的,不然怎麽可以忍受这样一个聒噪又爱耍白目的女人?真想颁个「二十一世纪最佳奇葩奖」给她。

「叶、宁、夏,如果你可以闭嘴,这个世界的空气污染一定不会这麽严重。」我瞪了她一眼,跟她相处在一起真的会折寿。

「好啦,其实,我对你前男友的兴趣比你喜不喜欢夏谚澄这个问题还大喔,你要不要考虑跟我透露一点点点点点点,真的只要一点点就好了!」……前男友。

「有什麽好问的?」没想到宁夏会问这个问题,我假装若无其事地看着她。

「就是很好奇嘛,很想知道神秘的「常宇欢」过去到底有什麽故事啊……」

「你以为会像言情小说那样浪漫唯美、缠绵悱恻吗?」如果是,那未免也太不切实际。

「呃……」她不好意思的乾笑两声,证明我的猜测,「不然是怎麽样嘛?你们为什麽分手?为什麽、为什麽、为什麽、为什麽啊?」

「……」听不到、听不到。

「去你的,不要装死!」

「你好烦。」好吵。

「只要你肯告诉我一点点,要多安静我就多安静。」

「我回答这个问题以後,你真的可以从此乖乖闭上嘴不再出声音吗?」点头如捣蒜,只有这时候的宁夏才会这麽听话。

「我的故事……很芭乐、很无趣、很像在演肥皂剧,但事实就是如此,请相信你的耳朵。」看着宁夏水汪汪的漂亮眼睛,我突然想起那时候的自己……单纯的常宇欢。「他劈腿。」

我以为可以像谈论天气一样的潇洒,可是我发现我真的办不到。有时候对过往的记忆感到模糊,那不表示快遗忘了,只是被搁在一旁不愿去想,那麽真实的存在着,狠狠抽痛,怎麽可能忘的了?我永远记得那个画面,永远记得。

「……」我对宁夏笑了笑。

「所以你有和那些八点档、连续剧一样……从此不再相信爱情、不再信任男人,甚至……看不起自己吗?」宁夏摸着下巴,两只眼睛眨呀眨的盯着我看。我摇头:「我唯一不相信的是那些狗屁不通的爱情小说和童话故事。」

说到底只能怪自己太相信书上写的、画的、唬的,被什麽情呀、爱呀的冲昏头,忘了今夕是何年,骗自己就像那些女主角一样,站在眼前的那个人是王子,骑着一匹白马,殊不知……眼前站的根本不是什麽白马王子,是电锯杀人狂杰森,专门锯女孩的香甜美梦。

「那怎麽会是肥皂剧呢?你没看过小说、连续剧厚?小说里面的女主角说有多歇斯底里就有多歇斯底里,好像全天下男人都对不起她一样。两相比较之下,你很正常啊。」宁夏说了两年来第一句称的上算是安慰的话,我感动得眼泪都快要掉下来了……

「或许吧。」耸肩,上课钟声刚好响。宁夏前脚刚走,夏谚澄後脚踩在她刚才站过的位置。

「干麻露出全世界都抛弃你的表情啊?叶宁夏欺负你?」我抬头看了他一眼,摇头。我现在根本没心情开玩笑,尤其他的话又一点都不好笑。

「怎麽啦?」

「没事啦,回去坐好啦,老师来了。」完全没心情跟他打打屁。

我把额头靠在桌上,让自己与外面的世界隔绝。

有时候我常常这样想,自己是不是生活在另一个空间?尤其在我痛下心结束一切以後,好像全世界都和我分离……常宇欢变的不是常宇欢了,笑也不是真的,全都是假的,这种伪装的日子……真的好累。总是想,明明我好努力、好努力想维系我们彼此的感情,为什麽还是这麽轻易就结束了……明明做错事的不是我,为什麽我却是那个必须接受惩罚的人……

国三毕业那年暑假,阅读如命的我整天待在图书馆,母校附近的图书馆就像一个书库,各式各样类型的书籍任君挑选。

那天,我走到翻译文学柜前想找某一个系列畅销很久的科幻小说,但是它实在被摆的太高、太高了,凭我只有一百六的身高,就算拿图书馆专用的小梯子也构不到边,在我泄气想放弃的时候,突然一只好长的手把那本书拿了下来……

我不可思议的看着那双手的主人,希望他可以把那本书给我……

「你在那里跳半天要找的书……这本?」点头、点头、再点头,这男人根本就是老天派下来的使者,来拯救我的……

「给你吧,有什麽需要帮忙的,可以再告诉我。」然後这个谜一样的男子就头也不回潇洒的走掉了。不过我根本没把这短短几秒钟的相遇放在眼里,手上那本书夺走了我所有的注意力。

第二次看到他,是在图书馆附近的公车站牌,距离上次见面过了一个月。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个很细心的人,出生十五年来没有怀疑过这个以为,但是从我最近跌倒、滑倒以及丢三落四的次数统计下来,我的神经根本粗到一个……难以想像!就像电线杆一样。

「……靠腰,钥匙呢……」图书馆其实离我家不到五分钟的路途,可是谁知道今天有够倒楣竟然忘记把钥匙带出门,更可怜的是,老爸和爷爷去打高尔夫球,老母跟阿姨们去大血拼,老哥跟他亲亲女友约会去了,我……很好,这下真的是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了!平常多希望那些家伙可以不要在我耳边叽哩呱啦的,最需要他们的时候,每个都跑不见!

「进不去吗?」一个凉凉的声音从背後传来,有股冲动想转身飙人,在那里幸灾乐祸个什麽鬼!不过这声音实在……有点耳熟?我转身看了那个人一眼,没印象,所以我又回头继续找我的钥匙。

「忘记我了?啧啧,真受伤。」

「我们有见过?」我又转头。这男的非常眼熟……而且长的真不是普通的……帅。

「好吧。我是谁不重要,反正既然你有家归不得,不如跟我到附近晃一晃,你很快就会记、得、我。」

我真的记不起来他是谁,而且妈妈说过不可以跟陌生人讲话,但是这男人该死的帅到一个不行,所以我决定跟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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