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永遠的艾琳娜 Elena Forever — 紅寶石的短暫光芒

正文 永遠的艾琳娜 Elena Forever — 紅寶石的短暫光芒

下午五点三十一分的公园没有什麽人,云气在天空逐渐深重起来,阳光已不再炽烈。

在阴凉的天空下走过树荫,时而有阵草香传过来。明珠走在振达的身旁,挽着他的手臂,走过长长的红砖路。挽着手臂走路这码子事一直让振达感到别扭,他想即使到了七十岁也是一样,一样会对被个女孩子挽着手臂走路这档子事感别扭。但明珠就喜欢这样,她大方得要了人的命,真的,振达有点害怕和明珠走在人多的地方,有时候她硬是在人最多的地方做出惊人的举动。

有一回在百货公司电影院的大看板看见一部美国的青春电影广告,明珠在大街上高兴地欢呼起来,惹来一旁许多人的讶异眼神,振达窘得简直可以直钻进下水道去了,明珠挽着他的手臂看他窘得什麽似的,眼珠子一转调皮地猛然往他的右颊亲了一记,典型的火上加油。人群中一夥没事干的家伙还凑趣地拍起手来,带动了不少的掌声。英雄式的一个台中市热闹下午,只是那天的人行道像是火烫的铁板,令人坐立难安,能走得完那段彷佛每个人都看着你露出诡异笑容的可怕路程,振达每次回想起都相当的佩服自己。

黄泥土地的花园旁,有两个清汤挂面的小女生打着羽毛球。振达轻轻将明珠挽着的手臂抽出来,顺势指向花圃中被浓密树叶掩盖的一个角落。

「就在那儿。」

明珠看了那儿一眼,点点头。

今天的明珠有点不一样,像是有心事,看起来安静多了。这是微妙的感觉,并没有具体的根据。振达喜欢凭感觉看一个人,今天的明珠就给人沈静的感觉,像朵夜里的百合花,同样的比喻,大部分的时间明珠像阳光下的玫瑰,只有少数的时间是沈静的百合,比方说,现在。他们正走过沈默的七里香小径,明珠的手搭在黑书包上,配合振达的节奏走着。

小径的尽头是条看得见天空的走廊,一个转折後偌大的市立图书馆就映入眼帘了。振达游目四望,希望找到卖李仔糖的小贩。市立图书馆前的广场有个十来岁的平头男孩常扛着稻草紮的架子插满华丽的李仔糖叫卖。或许今天的天气不好,广场上冷冷清清的。振达有点不甘心,跑上台阶,再度四下找寻,还是没能看见那男孩的踪影。有点泄气,一回头,明珠远远地站在灰色的天空下,短头发被风吹起了几丝。

「真奇怪,每次来都在的,反而是现在要用到他了,才不在。」振达远远地向明珠摊摊手,明珠轻掠一下头发,背着双手向他走过来,敞着一脸的笑。

「你还没告诉我是什麽东西呢!」

「现在已经很少看到人卖了,」振达仍不死心地游目四望。「但是我们小时候多得不得了。有人叫冰糖葫芦,不过那是讲究点的说法,我们都叫它李仔糖,用台湾话讲。」

「是吃的东西吧?」

「嗯!好像是用红色的糖浆浇在一种叫鸟梨子的梨子上,串在一起,吃起来甜甜的,酸酸的。」

「你刚刚说的,叫李仔糖,用台湾话讲,怎麽讲?」明珠很有兴味地问。振达说了一遍,她没听清楚,又说了一遍,而她那怪腔怪调的口音将李仔糖学着说了几次,自己听了也忍不住吱吱咯咯地笑了出来。振达望着她,突然萌起奇异的心情。

「哪天有空,我请你到我们老家那边吃李仔糖,还有好多你一定会好喜欢的东西。」

「一定。」明珠笑嘻嘻地合地手掌,看看天空。「哪天有空,我一定去吃光你们老家那边。还有这个,李仔糖。」

「就这样说定了,」振达说。「不过,你怎麽会没看过这种东西呢?我还以为,像你们这种都市长大的小孩子应该也会知道这种糖果的啊!即使是从来没真正看过。」

「我就是不知道,先生。」明珠淡淡地笑着说。这时候,他们已经走到另一边台阶的前面。「可能会下雨。」她仰望着天空,再次一掠头发。「坐一会儿,好吗?」

坐在台阶上的时候明珠有好一阵子不说话,她支着下巴望着图书馆前马路上来往的车子出神。

微风带来水的气息,真有点要下雨的味道了。奇怪得很,今天振达一直忍不任会在任一个时刻里想起和明珠认识以来的每一个细节,小小的片段,不清楚今天什麽地方不对劲,总是忍不住要去想那些过去了的事。

这只不过是个平凡的星期三,在这一个暑假里振达每天下午五点多都会在市立图书馆的喷泉旁边等待明珠突然出现,然後持续着某种属於十七岁的醇净情谊。他们己经认识二十三天了,是明珠在认识第十九天的时候掰手指头算给他听的,而从那一天算起,他们又在公园见了四次面。但是振达觉得自己今天有点异样,一直忍不住要在明珠一抬手,一微笑间联想起过去这二十二天的她,在这一个太阳依旧下山,云一样在飘的星期三。

「你在想什麽?」

「很多很多的事。」明珠轻轻的说。「我在想,怎麽会认识你呢?如果那一天你走得慢一点,或者我走得快一点,我们还会不会认识呢?」

「难说。」振达轻易便想起和明珠第一次见面的情景,甜美地在脑海中涌现。「世界上很多事都是很奇妙的,有时很难预料。在那以前,我下了课一直都在图书馆看书,很少到喷泉那边。我在想,如果那天我没有过去喷泉那边,我们还是可能认识的,但或许跟现在的情形就不一样了。」

明珠转过脸来,带着疑惑的表情。

「奇怪吧?」振达不好意思的笑笑。「其实,我早就看过你好几次了。你总是坐在秋千上看喷泉,还有来来往往的人,对不对?有时候我看书看累了会到阳台上去吹吹风,顺便看风景,就是这样对你有了印象的。人的缘份很奇怪的,好像很难捉摸,但有时又好像有特定的轨迹可寻。」

明珠露出洁白的贝齿开心地笑了,她的笑带着特有的感染性,能够左右旁边人的情绪。「而我,」她回忆着。「却真的是第一次看到你。我那时候想,这个男孩子的书包真好玩,黑色的,又挂着,呃…须须,看起来好有趣,你记不记得,我一直看着你呢!然後,那颗网球就飞过来了,差点…」

「差点打中你的头。」

「对!」明珠眯着眼笑,很自然地把头靠在振达身上,清爽的发香淡淡地扩散。「我想到过要在喷泉的水池里游泳,但可不是那时候,要不是你拉住我,我大概就「噗通」了,我可不喜欢这样,就是要游泳,我也要穿游泳的衣服啊!」

「我只是觉得你很特别,我从来没看过有人放着好好的路不走,要在水池的边边走过来的。」

「我喜欢呀!」明珠说。「要不然我就不会这样认识你了。」

振达喜欢听明珠这样说,何况已经不止一次了,他相信明珠是真心说这种话的,纵使有时她的来历让人迷蒙,他对她可说是一无所知,但明珠是个单纯的十七岁女孩则无庸置疑,起码振达自己对这一点固执得很。明珠不喜欢谈家里的事只是某种程度上的矜持,而她的与众不同也不过是个人的差异罢了。总之,一切都是可以解释的,明珠很好,没什麽问题,就这麽简单。

「可是…」振达望着膝上的黑书包,拨弄着上面的流苏。「你连你家住在什麽地方都不肯告诉我。」

明珠的身上起了一点不为人知的轻微震动,轻轻地吸了一口气。

「谁说我不肯哪!我只是打算有天给你一个惊喜,突然带你去我家,带你看我的小狗小花,看看你的表情。」

「真的?」

「当然,不过要等一下下,现在啊…」她俏皮地拍一下振达的手,不很自然的。「还不行。」

「只要有希望就好,不过我倒想能快点。」

「一定,来,勾勾手。」

又来了,振达在心里想着,玩这种过时十几年的小孩玩艺明珠永远不会厌倦。他伸出右手小指与明珠的勾在一起,还是一样,只看了她一眼便做错什麽事似地将眼光挪开。远远的路树在阴郁的天空下随风摇摆,看起来有点悲哀。明珠勾住他的小指没放开,振达有点诧异,却发现她正望着两个人的手指出神,眼睛蒙上一层水雾般的光泽。

「你哭了?」振达惊讶地问她。「怎麽了?」

「因为有一粒砂子吹进了我的眼睛。」明珠揉揉眼,突然伸出手掌高高地平举。「啊!下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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