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悲泣之砂 — 廿三歲那年某兩天

正文 悲泣之砂 — 廿三歲那年某兩天

我在新加坡女孩饱涵年少回忆的歌声中,心里陡地充满唤回往事的眷恋之感。所以,我开始写这一篇……

廿三岁那年某两天

我做了一个梦。

人的一生总免不了要做梦。向阳山坡上的蒲公英总免不了要见到阳光。阳光分成很多种,明亮的,阴沈的,忧郁不语的,快乐潇洒的。有时也许你见不到阳光,可是实际上阳光无处不在,你看不见它只是因为暂时被云遮住,或是在山的另一边…

梦也一样。

而蒲公英呢?整天孤零零站在阳光下,被动地整天面对角度光度不同的阳光照射,无法选择,也或多或少被影响……

人也一样。

我常做很多古里古怪的梦,而刚刚才做的这一个也是。在梦中,我走在一条森林的小径上,那是个不折不扣的梦中森林,老人般的枯树,卡通般的草丛,开着一朵一朵的大花。我在森林中找着一件东西,可是我又不清楚那是什麽。

「在哪里呢?在哪里呢?」我只知道那东西好重要,所以一定要找到它。天空是像镜子般美丽的浅蓝,森林深处彷佛有人在低声交谈。我不停的走,不停的找……

然後就醒了。

醒的时候天色还早,四点三十九分,有好一阵子我不清楚我在哪儿,在做什麽以及为什麽我要在这里。一定是做了无聊梦的关系,脑子里唯一清楚的就是我迫切地想要抽一根烟。

三年前我二十岁的时候曾经像赌气似的抽过一阵子香烟,等到发现一天燃烧四十根香烟并不代表烧掉任何哀愁苦闷及回忆的时候,已经抽掉大约有半卡车的长寿了。从那时候开始到现在我只抽过两次香烟,而且都没有抽完一根。三年来每当窗外下着雨,而且翻遍电话簿也没有一个人可以交谈的时候,我总以和自己唠唠叨叨对话的方式取代尼古丁。

可是今天不行了,空气中充满了燠热的陌生气氛,我在床上呆呆地坐了好一会之後,决定出门买一包烟。

凌晨四点钟的马路有点凉意,空气闻起来仍然不好,不过要比白天让人愉快多了。我走进一家24小时营业的超级商店,推开玻璃门,门口响起了「欢迎光临」的花腔女中音,坐在柜台後边的男孩子抬头望了我一眼,目送我走向货物架,又低下头,好像在看书或是干些什麽似的。

我习惯性地在食品架,浴室用品架及饮料架间绕了一圈,走向柜台。

「一包烟。」我说。那男孩小心翼翼地把书合起来,起身拿给我一包烟。大约是注意到我正盯着他的书看吧!男孩一边收我的钱一边笑笑说。

「叫做『如何获取真正的爱情』,昨天逛街的时候买的,不错,真的,蛮棒的一本书。」

「哦?」

「作者的意思大约是说,」男孩笨拙地只用一支手指打收款机,也许是分了心的缘故,又手忙脚乱重打一次。「真正的爱情,指的是充分的互谅,相知或是理智,所以他想真正教人们去做些什麽。」

「有效吗?」做为一个售货员来说,他要比「态度良好」聒噪上三十倍,我挺喜欢他话匣子停不了的样子,所以随口应了句话。

「我也不晓得,」男孩把烟包在塑胶袋里,连同发票和摸彩卷交给我。「我正在试,前几天和女朋友吵架了,我想试试看。祝您好运。」

「你也是。」我说。真的,这是由衷之言,因为首先,和女朋友吵架本身就算是挺严重的事了,而让那些狗肉专家插上一脚更是不可饶恕的技术性错误。我以同情的眼神向男孩望了一眼,走出门口。男孩又坐回原姿势,专心地看那本「如何获取真正的爱情」。

走出门口,天色已经蒙蒙亮了,我在附近晃了一会,找了张大马路旁的铁制凉椅坐下,打开香烟封套才想起一件致命的错误,刚才在超级商店的时候忘了拿火柴。再回去又太麻烦。於是我就坐在那儿只叨烟不点火,想着自己的心事。

此後的几个小时里,大马路以等比级数的速度充满人、车、噪音和坏空气。在那期间我叼完了全部的二十支香烟,每支都不点火,只把滤嘴的地方咬得一蹋糊涂。

我把最後一支烟丢进垃圾筒之後有了短暂的出神,脚也麻得很,因为以同样坐姿坐了几个小时。我在前一天的下午时分,为了自己也不甚明了的原因来到台北市,我家住在南投县的一个小镇,距离台北最少有三个小时的车程。我讨厌台北,曾经有七年的时间从未踏上这座城市。我害怕那种在城市巨大看板下人潮中孤零零一个人的感觉,也总忍不住要联想到这麽多和我擦肩而过的人之中,有多少人这辈子不会再有见面的机会,有多少人会在地球彼端再和我擦肩而过,有的人会和我在异国的小酒吧一起喝醉,酒醒了之後,还是一样,不晓得刚刚在一起喝醉的人是谁。

这种想法使我难过,而每当我产生这种令人难过的想法时我就会想到台北。高中时代我学过一年逻辑,更糟的是我还把它学得挺出色,以至於演变成我现今讲话的这种死样子。

大约又过了十来分钟吧!我搭上一辆挤满小学生的公车到市中心去。真是一群好爱说话的小动物呢!我夹杂在他们中间,免不了要去偷听他们的话题。张大呆居然偷偷写信给王小倩,还牵她的手哩!还有这个常挨打的李小明每天泡老师茶的时候总是丢一块鼻屎进去,老师还夸他泡的茶真是好喝。还有一大堆你已经很多年没听过的有趣话题。我打十五岁起养成在公车上偷听人讲话的习惯,并且从中得到不少乐趣。比方说刚刚听到那件鼻屎泡茶的故事时我也跟着贼兮兮地笑着挺开心。

我在火车站前下了车,站在站牌前好一阵子,读完了六个站牌上的每一个小站,才放弃了什麽似的找个最近的公用电话,投下铜板,拨了个号码。

在等人来接的过程中,马路上经过了十四辆大大小小的不同类型汽车。

电话接通了。礼貌平板的男人声音说这里是某某某某公司,请问先生有什麽事?我对他说了要找的女孩子的名字,对方冷冷地要我稍等,话筒里「卡」的一声接上韦瓦第,大约已经到了「秋」系列的奏鸣曲。

我在钢琴旋律为背景的情况下暂时冷眼看走过身边的女孩子们。我在一家连锁书店前打的电话,所以有不同的人走过身边。然後有人拿起话筒又「喂」了一下问我要找谁,我有点不耐烦地把女孩的名字又说一遍。大概又过了两分钟吧?我找的女孩才过来接电话。刚听到我的声音她非常讶异。

「怎麽会打来公司呢?」她怀疑地说。「你现在在哪里?」

我耸了耸肩,随即想到她又看不见,脑子里突然很想看看说着这些话的她是什麽表情。以一个廿一岁的女孩来说,算是个美人吧?长得很秀气,五官的搭配非常的协调。我和她在不久前的一次日月潭划船活动中认识,在小渡船上聊得挺开心,所以就在分手前交换了姓名电话地址。

「当然是在台北啊!上来办点事情,顺便把郊游那天的照片送过来。」我的背包中的确有一叠照片,那天划船时我们拍过几张湖水、山、雾气为背景的照片。

「哦!是这样,」女孩不带感情地笑笑说,我可以感觉到她唇边半公分,像日本小说家描述的那种可怕的职业性笑容。我们之间有五秒左右的难堪沈默,在那五秒钟里可以隐约听见办公室里打字机克克克克的响声。

「嘿!所以…」我有点困难地这样说道。「晚上有没有空?我是说,今天晚上有没有别的事?」

「想见个面是吗?」

「当然哪!」我说,一边摸摸鼻子。「顺便可以把照片给你,反正顺便嘛!」

「对了,相片拍得怎麽样?」

「很不错哟!角度蛮好,我的朋友都说拍得很棒。」

「五点半的话…」她犹豫了一下,随後彷佛下了很大决心似的说。「在火车站前的百货公司,可以吗?」

「可以,我知道那个地方。」

「好吧!那就见面再谈罗!」

「嗯!」我点点头。「再见。」

「再见。」

时间是早晨九点四十分,阳光灿烂的好天气。我挂了电话走上天桥。廿三年快廿四年的岁月以来,我一直不了解我自己。曾经有一年以为对自己已经够清楚了,後来才发现那根本只是不了解自己的另一种现象。我的问题在於,永远不晓得自己要的是什麽,也不晓得在什麽时候准确的一抓,抓住自己该珍惜的,或放手舍弃犯了错误的。

我也常常说谎,方才和女孩的对话中我就说了几句谎话。我讨厌说谎,可是也讨厌真话,说谎使世界上的空气充满不信任的气息味道,而真话却使人间布满哀愁及怨恨。多少年了,我一直愿意自己就这样沈默下去,更棒的是最好就躲在鞋柜里,一句话也不要说。可是呢!我一直走在同样的路上,也不停地和不同的过路人说话,没有停过,有的话骗自己,有的话骗别人。当然我大部分时间里也说真话,静静的深夜偶尔诚实地面对自己。只是不知道从什麽时候开始,却发现已经变成了这种连自己也不太想搭理的人了。

当我在想着这些的时候,我是站在火车站前天桥上的。大概是这个城市已经很多年没出现过在天桥上暂停脚步俯看一下人生的家伙了吧!几乎每个路过的人都用诧异的眼光瞄我,那过程中我眼前流过总有二三七七立方公尺的人潮。时间还早,我和女孩约的时间是下午五点半,现在连早上十点钟都还不到。突然间,一股疲软的感觉冷酷地攫住了我。在城市的阳光下,我倚着栏杆,把脸深深埋进手臂。如果是三流电影的话,接下来的动作应该是男主角痛苦沈重地流下眼泪吧?可是,可能是因为前夜没喝啤酒的关系,连汗也没流一滴。

在我脚下不到五公尺的地方,城市公车们像大象般隆隆地载着不同的人不断地通过。

在这儿,我想告诉你三个故事。

三个故事之间个自独立,没有什麽联系。三个故事的主角都是男的,名字都叫阿呆,那只是巧合,或是种奇妙的缘份关系,请你千万不要怀疑。更巧合的是,三个故事都像是九大行星运行般流畅地以「很久很久以前」开始,再以「阿呆觉得有点难过」为结束。

先说第一个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小镇的晚风有点燠热,月色极美,且因为这个故事年代较久远的关系,田野间还常看得见以美妙丰姿飞行的萤火虫。那年十四岁的阿呆在夜里的社区道路上骑着单车,嘴里哼着一首歌。这一夜阿呆在同一条路上已经骑来骑去总有六十回了,他正偷偷地喜欢一个女孩子。根据可靠消息指出,她就住在这一带。一个月来阿呆常常在晚上补习後溜到这条路,唱着一样的歌,心头满满

的,那同时也是一颗装满好奇、思念、期望,以及天真的十四岁的心。

「想想看,她就在我不远处的某个地方呢!」阿呆在散布萤火虫的夜风中这样愉悦地想着,一边偷偷地微笑。女孩是阿呆国中同校的同学,印象中,她常在人群中回头偷眼看着阿呆,而每当和阿呆目光相对时,女孩总是陡地羞红了脸,浅笑地垂下头。

後来的几年岁月之中,发生了很多不好的事情。阿呆习惯把一件一件不好的事情记在小卡片上,到後来积成厚厚一大叠,经过有心的整理排列,最上层排的大概是那些诸如下课途中被人拖去海扁一顿的鸟事,而最底层的则连提都不想再提。女孩和阿呆的事排在上边算下来第五张,根据上边的记载,後来阿呆和女孩在国中毕业後通过三次电话,有过一点像电影「小毕的故事」中那句「哦…恋爱!」的火花迸现,然而可别对这段青苹果式的恋爱存在太多的期待,严格来说,这同时也是一段莫名其妙戛然而止的小狗狗式恋爱(PUPPYLOVE)。

高中快毕业的时候阿呆和女孩终於约过一次会。在约会中,十八岁的女孩坐在冰果室中以外交官夫人及一公分半的职业性笑容和阿呆说话,而十七岁半的阿呆则在每次心里头冒出一句粗话时就默数一个号码,到了後来要分手的时候那数字已经累积到三十七。

「好了,那我祝你学业进步,金榜提名。」女孩最後这麽说道。

「三十八…不!…」阿呆彷佛从梦中惊醒似地笑笑说。「谢谢你,你真亲切。」

在往後的日子里,回忆已经像铅笔写的日记簿一样馍糊不清。只是偶尔在睡不着的夜里阿呆会想起,曾经相当认真地想像过如果这个女孩成为他的新娘时会是什麽模样。更可怕的是,有天阿呆突然想到原来这竟然是他的初恋。

那首当年骑单车绕女孩家时嘴里常哼的歌歌名叫做「风告诉我」,到现在阿呆仍旧很喜欢,话又说回来,这些日子以来唯一没变的大概就只剩下这首歌。只是不能多唱,一唱就好像心头被什麽东西揪得老紧。

「变了,一切都变了,」每当寂寞的时候,阿呆累积了七十四种排除寂寞的秘方,有时还会自己编一首鸟得不能再鸟的歌。「小猫长大了,小树长高了,我也长大了,大家都长大了…」而应该注意的是,唱的时候「了」字一定要以「了」为发音。

真的,阿呆觉得有点难过。

下午五点十分。

也许全台北市的男孩女孩男人女人阿公阿婆都在时光的这个座标定点挤到我和女孩约见面的地点了吧?人潮拥挤,搞得我穿过去的时候有点呼吸困难。约定见面的百货公司对面是台北市的公车大站,又是下班时间,我在不同的人们缝隙中穿梭前进,有一次手肘在长发女孩的胸部挨擦过去,女孩居然还对我嫣然一笑,笑得我毛骨悚然,非常的可怕。我走进百货公司地下楼,推开洗手间的门,在一间厕所里换了吊带长裤和棉质条纹衬衫,原先我是一身短袖短裤垮样子的,但是要去见女孩子总得意思意思换件称头的衣服。

穿上衬衫使我觉得有点呼吸困难。照镜子的时候我仔细看了看自己,把衣服不妥当的地方整理好,洗了把脸,擦脸的时候偶然想到如果有天去相亲时会是什麽德性。胡子两天没刮了,眼睛还不错,笑起来也挺诚恳,也许大公司的会计或是小医院的护士会看得上眼吧?有个帅哥型的家伙在我身旁梳了下头,瞄了我一眼就推开门走了。我又照了一次镜子,应该没什麽差错了吧?如果和一般的男人相比,我算是非常喜欢照镜子,至少镜中的我不会单方面地露出厌烦的表情。

在地下楼的小吃摊绕了一圈,日本料理的小女孩甜甜地说:「先生,要不要寿司?」,比起寿司来说,你的笑容显得可口得多了,但是谢谢,我不饿。我只耸耸肩,再绕过冰淇淋摊,走上一楼的大门口。人依然很多,而且是一致的等待表情。走过卖花的摊位的时候,卖花的女孩叫住了我。

「先生,买不买花?」她说。她的身边有排生意盎然的各式漂亮花朵,她正捧着一束长柄红玫瑰仰头看我。

「但是,我买来没有用哪!」我歉然地说,一边摸摸另外一束郁金香。「不知道要做什麽用?」

「可以送给女朋友嘛!她一定会很开心的。」

「可是…」我把两手插进口袋。「等人来了再说。」

「好吧!」女孩很开朗大方的样子,她从手上的玫瑰花束里抽出一朵递给我。「要加油哦!祝你有一个愉快的夜晚。」

「谢谢,」我由衷地说,接过花。「等我的女朋友来了,我再来买。」

「一定哟!」最後她这麽说道。

不记得哪一年什麽人说过的了,年轻的日子负担不多。只有和这麽年轻的小女孩才会有这麽可爱的对话,并且毫不犹豫地全部相信你。

我把那朵玫瑰捏在手里走路,心里想对这样一个纯真的小女孩耍诡辩技巧真是不可原谅的事。

当然有一天我的女朋友是会出现的,而我也会温柔地送上一束长柄玫瑰花。但是到那时候要卖花的女孩也同样出现在那一刻、那一点的机会可说是微乎其微。五点廿九分,我找了个人比较少的角落站好,在等待的同时,我把那朵玫瑰放在头顶上的一个橱窗角落,掉了一点点尘埃。

和我约好见面的女孩迟到了十分钟左右。我没有很好的耐心,想像力也不差。十分钟的等待中我一直在担心是不是不来了,也假设了十七种可能的突发状况,还好最後总算出现了。她从背後走来,拉拉我的吊带。

「喂!等很久了吧?」

「还好。」我从梦里惊醒似地回头看她。人潮中,女孩的脸上呈现某种属於宁静的美感。白上衣,黑裙子,像高中女生,只是笑容里多了点哀愁的味道。「塞车吗?」

「嗯!」她说。她的头发淡淡地飘着草香。

我们在台北车站前的人潮溯游而上。女孩说没想到我会有空到台北来,接到我电话的时候挺惊讶的。

「只是有件事情要请你多包涵,」她在人群中转头对我说道。「待会教会有事,我可能没办法陪你太久,不过明天我就有空了,也许明天可以带你到我的学校走走。」

我点点头,心里想着第一次见到她的情景。女孩还在大学的夜间部念书,白天则在一家贸易公司做事。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是在国光号的车厢里,光线不甚明亮的空间中她小小的白皙脸蛋抬眼看我,孤零零的,像朵不知名的小花。

「如果真的有事的话,不好意思麻烦你,」我说。「我可以自己逛逛台北的。」

「明天就没关系了,不是说还有相片吗?」

我再次点点头,彷佛见着她就只会这个动作似的。我从背包拿出相片。女孩就着路灯的光线一张一张的看。

「这些有我的照片,可以给我吗?」她的手拎着相片,带我搭上公车。在车上坐定之後,女孩问道。

「本来就是带来给你的啊!」我置身在拥挤的公车里,呼吸有点困难的说。她淡淡地笑笑,把照片收进皮包里。

我们在女孩上的大学附近下车。原先女孩说要带我去一家常去的饺子馆吃「很有校园特色」的饺子。结果女孩居然在自家的地盘上迷了路,走来走去总有三十分钟,仍然找不到那家「很有校园特色」的饺子馆。和沈静带点哀愁的外表不同的是,女孩好像是个走起路来分不清东南西北的超级路痴,有几条路连我都开始熟稔了,可是摸不着方向的时候,她还是会带你再绕上一遍。

我在她开始找不到路的时候,开玩笑似地告诉她,每找错一个地方,我就在心里划一条线,是那种五条就成一个「正」字的线。女孩只是不好意思地笑着说,奇怪怎麽那麽熟的地方会找不到。我们持续地

在附近穿梭。我则在她每找错一个地方的时候提醒她,又出来一个「正」字了,我在她的身後唠唠叨叨地说,原先我用那些「正」字编成一条项链,後来「正」字越来越多,改编成一匹窗帘,最後还变成一条床单。这样绕了好一阵子,连「正」字的玩笑都变得不好笑了的时候,我忍不住开口说道。

「喂!」我说。「其实,不一定是要那家的,我们随便找个地方吃就可以了。」

女孩泄气地站在大街的人行道上苦笑,然後说出了令人目瞪口呆的回答。

「真的很对不起,不过你可能要自己去吃饭了,」她很抱歉地看看表,手捂在嘴巴上,眼神无辜地说。「我教会的聚会好像来不及了。」

我微张着嘴巴,点点头。

「明天中午十二点半,在我们学校大门口见面,好吗?」她伸手拦了辆计程车。「我会补偿你的,真的非常的对不起。」

「还有,」她最後这样说道。「要站在那儿立正等我,知道吗?」

就这样,我目送着女孩的计程车在校园附近五光十色的街灯里滑入大马路,消失在夜色之中,脑子里一下子还转不过来到底发生了什麽事。

第二天中午我照她的话来到大学的附近,我到得早了点,距离我和女孩约定的时间早了三十分钟左右。我从侧门走进她念的大学,穿过古老的校舍,经过了忘了叫什麽名字的一座挺有名的钟,也走过一条同样忘了叫什麽名字的什麽大道。迎面而来的学生都露出愉悦的笑容,可能是因为暑假的关系。好像什麽地方听过的,年轻请留步,你真美好。在阳光下和大学学生们擦肩而过时心里就自然而然流过这几个字。

我向一对像是情侣的男孩女孩问了大门的方向,两个人亲昵地抢着插嘴,那女孩子有颗小虎牙,搂着男孩的肩直笑,告诉我该到哪儿左转,然後就会看到什麽什麽。我向他们道声谢谢,又在校园中晃晃,这才走到校门口。

今天女孩很准时,没等多久就在十二点半的时候看见她在阳光下走过来,让人眼底陡地一亮。

「为什麽没立正呢?」她假装很正经地问道,还是一脸的笑。「我昨天不是说,在这儿立正等我吗?」

「因为太阳太大了嘛!」我说。「而且我只是休息两分钟啊!」

我们在大学的门口笑得很开心。女孩今天穿了件黑色丝质上衣,灰色裤裙,人也看起来开朗许多。我们走过校门口疯狂的大马路,找了家餐厅吃中饭。女孩似乎是这家餐厅的常客,点的菜非常可口。我们在餐桌前坐下,一直到目前为止,气氛都尚弥漫着完美融洽的味道。直到几分钟後一件煞风景的事把整个美妙气氛「匡」一声全部敲碎掉,那碎片哗啦哗啦地掉了满地。

起先,我们正在边吃饭边聊天,女孩点了青椒镶肉、鱼排、翠玉炒饭、总汇沙拉和玉米浓汤。结果她青椒镶肉一口也不吃,鱼排吃了一口,倒是一下子卡啦卡啦地吃光了一盘总汇沙拉。我把青椒镶肉分成两半,刚想笑笑说句话的时候,女孩的表情在十分之一秒内陡地凝结,笑容消失,眼神定定地看着我的身後。这样的状态持续了将近三十秒钟。

「哦!狗屎!」这是当时我心中最先闪出的一句话。英文。我最怕遇到这种情况,更糟的是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我第一次遇到这种难堪的大场面是在美国,当时那个女孩在芝加哥联合广场的人群中一下子放声大哭,搞到後来每个人都以为我犯下什麽滔天大错似的。

当然现在的情况没那麽糟,我是说女孩并没有哭出来什麽的。在这之前,我馍糊地听说过眼前这女孩的一些事,但也不是很多,只知道她和男朋友出了些差错,或者已经了分手了什麽的。反正她就这样盯盯地看着我的身後好久,我想这会儿我在她的眼中大概已经算是个透明人了吧?她虎的一下站起来,走到方才她定定看着的地方,不死心地游目四望。

我看着她细细的身影,突然一下子失去了食慾,把叉子卜的一下叉在青椒上,嘴里又喃喃地咕哝一句,走到女孩的身边拉着她回座位。女孩一下子像泄了气的玩具娃娃般坐下,用右手蒙着脸,不过还好没有哭,後来她自己说没有哭是因为已经无泪可流了。不管怎麽说,没哭总是件好事。我最怕看到女孩子哭,也从没有一次任何女孩子在我眼前哭是因为我的缘故。

我不是说过吗?这会儿我在女孩的眼前暂时算是不存在了,所以我只好无聊地环视四周。午後的光影略略洒进了这家餐厅,因为格调的关系,室内呈现一股宁静的气氛,像法国小品电影的停格画面。迷迷蒙蒙的落地窗前,披着几条长春藤,窗台一盆小黄花,男主角女主角在细雨的天气中静静回忆前尘往事…

「所以,」男主角的眼角有皱纹,看着窗外绵绵的春雨。「那一年,你不是…」

而女主角只是柔柔地支颐盯着他的脸看。

当然,我现在并不在法国电影里,窗外也没下雨。某个富情趣的欧陆导演也说过,美丽的东西理论上不存在,所以我们搞电影这一行才永远不愁没有饭吃。我长长吐了口气,伸手拉着女孩的手掌。

「走吧!」我说。邻桌的小女生们不晓得什麽事哄的一声笑得好开心。年纪太轻了,长得也不漂亮,难怪那麽快乐。

走出餐厅门口,被迎面而来的八月阳光哗的一下洒得一头一脸,我们都有松了口气的感觉。走过小巷子,跨过前晚下雨积水的水洼。我像小偷一样的屏着气息不敢多说一句话。走了几步路回头一看,却看见女孩站定在我身後不远处吃吃的笑,尽量做出一付笑脸似地向我走近。

「你知道吗?我真是个笨蛋,」她一掠长发,在阳光下脸色有点苍白,笑容勉强。「我认错人了。」

「认错什麽?」我假装傻傻的说。她追上我的脚步,和我并肩走路。

「没什麽。」她松了口气似的说,笑嘻嘻地,不过不是挺自然。

现在我们正走过大学的书店街,就是昨夜女孩一直找不到饺子馆的那条街。我琐琐碎碎地对女孩说件有回被喜欢的女孩子甩掉的事,说着说着自己才发现到原来这档子事也算挺精采的,美中不足的是故事太短,只够拍六分钟纪录片左右的长度。说完之後,女孩的笑容总算又开朗了几分,大约是原来的五分之三左右,我也松了口气。正午的阳光在我们的身前投射出短短的影子。

「所以,」又过了一会,女孩垂着头看着自己的影子走路。「不问我发生了什麽事?」

「男朋友?」

「嗯!」她低低地说,表情姿势不变。「想听吗?」

我想了一下,觉得一句话也不会说,有一刻以为找到一句恰当的了,到了嘴边又觉得甚贴切。难堪的沈默像一朵云般地横在我们的中间,随着步伐前进。

「算了,」她在云的那一端说道,因为云气实在太浓了,我看不到她的表情。「我也不会告诉你。」

这样也好。我在心里对她说。随後她得去买下个月的月票,所以我们得回头走方才走过的那条路。一路上我像决了口的话匣子一般不停的说话。

「有一年我搭飞机到美国去的时候,」我廿一岁到美国的芝加哥读书,後来又搬到西雅图,这次回台湾算是渡假。「在日本的机场遇见一个女孩。刚遇见的时候她的表情好伤心,一个人孤零零坐在候机室里。她也要去美国,临上飞机时男朋友对她说,希望两个人可以分手,因为未来会发生什麽事谁也不知道,」我继续神经兮兮地说下去。「所以临上飞机的时候,女孩对自己说,这辈子再也不要爱上别人,因为她的心已经全给了她的男朋友,已经容不下别人。我说世界上

哪有这种事,不过真要这样的话也没办法,加上我们的飞机都误点了,我只好在候机室和她聊了七个小时,还合吃了一碗面。我们真的是谈了不少东西呢!一直到分手要上飞机了还叽叽呱呱说个不停。」

「然後呢?」女孩好像没什麽兴趣似的随口问问。

「然後她告诉我,她不会再封闭自己了,」我说,突然觉得自己很像个呆子,口气变得气馁。「并且,她也希望会在美国多认识一些新的人新的朋友。」

好像没什麽反应。

女孩只是淡淡地「哦」了一声,我自己也很讶异,把一件真的事情说成像件硬挤出来的虚构故事是我从未有过的经验,向来我就是个说谎大家和掰故事的大国手,印象中没说过一个比这个更糟的故事。把它写下来,放进不幸事件纪录从上面算下来第廿名的地方吧!

「无论如何,」後来女孩办完月票,回过头来对我说。「谢谢你。」

不客气。我苦笑地说。

我们决定去大学校园走走,时间是大约下午一点多左右。太阳很大,晒得我吐出了舌头,也流了不少汗。先从什麽地方逛起呢?女孩说,我先带你去一个地方。

「知道吗?有件很好笑的事。」她盘着手一边走路,一边落寞地笑着。「其实也算是个笑话,想听吗?」

「好啊!」迎面走过去两个打羽毛球的女孩,紮马尾的比较漂亮,另一个则是腿蛮长。我发觉我们正走向校园里最偏僻的地方,路旁停了一大堆脚踏车。

「就在这儿。」她停下脚步,在她的身边就是脚踏车停车场,有个老伯在更远一点的地方拔草。女孩想了一下,学着慢吞吞的男人腔调说话。「你知道,我已经快三十岁了,我妈妈也希望我相亲,早点结婚。我们在一起是不会有结果的。你还年轻,条件又好,所以…我想…」

我忍不住翻了白眼,实在是很受不了的事。同样的,这也已经不是第一次了。那些男人我从没见过面,可是总像是不负责任的讨厌气息般地在我和心仪的女孩们之间填满。刚满廿岁的时候我偶尔向认识的女孩主动表示有什麽伤心苦闷我愿和你分享,当然这样的做法一定别有用心,我是说也许我想追她们什麽的。

可是之後我就发现那实在不是件愉快的事,那些男人们轻轻松松拍拍屁股走开,而我却得在半夜十二点被电话铃声吵醒,听人把事情再重覆一次,好像别人受不了这种倾听苦水的差使我就受得了似的。有一回一个女孩说完了自己的事之後突

然生起气来,大声说了一堆你根本就比不上他,你为什麽要在这里,你为什麽不去死之类的话。然後卡一声把电话挂掉。那一阵子如果有人票选天底下最倒楣的傻瓜第一名的话,我一定会高票当选吧?

如果这样还不够,再加选「不存在的人」比赛的话,一九八七、一九八八、一九八九的三连霸世界冠军也一定是我。因为後来我发觉,这些女孩的伤痕总有一天会痊癒,而到那时候也不会有人记得,自己在说那些心事时在场的到底是一个人还是一张桌子。

我从空想中回过神来,才发现女孩正以定定的眼神看我。

「好听吗?」她说,脸上有很严肃的表情。「好不好笑?」

「伤心吗?」我反问。

女孩想了好一阵子,点点头。其实,这种剧情在大太阳底下时常上演,我是熟悉到不能再熟悉了。老实说,我认为悦耳的情话理论上不存在,纵使你一张开耳朵就能听到一货柜,可是它仍旧不存在。会说出感动人情话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明知是谎言还是要用它攻掠情人心底的精明鬼,一种则是连自己也弄不清楚在说些什麽,而只是因为适用、顺口、押韵等种种理由从三流爱情小说中照抄几句的笨呆子。两种人都不值得原谅,因为後来会让你伤心难过,或害我在半夜

被吵醒、醒後莫名其妙挨顿骂的也大多是这两种人。

原先我是想告诉女孩这个道理,继而引申至所以失恋也不见得是件坏事的,可是看着她的背影我又改变了主意,第一,我不像是个有资格向她说教或者来安慰她的人,第二,女孩看起来也是个挺能搞定自己任何困难的人,第三…反正我就是没有讲。我们之後朝农学院的方向走去。那天为了留下某些容许日後抓住些什麽的东西,我特地带了照相机。

「拍张照吧!」我提议。她的微笑美好,露出洁白的贝齿,点点头。於是我们留下了她在农学院平房建筑前微笑的表情。

好久好久以後的某年冬天,西雅图将会下着雪。有天的雪夜里我将会睡不着,披上大衣想去SevenEleven买杯香喷喷的咖啡。可是,路被大雪挡住了,被积雪覆盖的马自达连动也动不了。我会在雪景里孤单地站了几分钟,冻得像根冰棒之後才放弃了什麽似的打哆嗦回到屋里,搓着手翻出以前的相片来看,以时光的顺序走进回忆。

到那时,廿三岁那年的相片也会夹杂其中,我一边看一边和自己说话,不,其实说是和自己说话也不尽然,那时候的我已经变成了一个比廿三岁时要寂寞上三倍,神经兮兮上五倍的人了,所以其实我是在睡不着的雪夜里假装和一个不存在的人对话。而接下来就是和这篇故事有关的部分内容。

「这张相片是我和那个女孩在农学院的平房前拍的,看,我那时还蛮帅的哪!」

「天气真好,怀念的夏天…喂!那时候是夏天吧?那这张呢,为什麽女孩的表情这麽悲伤?」

「我也不记得了,都已经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想想看,我那时候才廿三岁嘛!」

「也许是跟你在一起才会有那种表情吧?你一向就不是讨人喜欢的人呀!」

「胡说,谁会不喜欢我?再来看这一张。」

「哗!草地挺漂亮的,风很大是不是?女孩的头发都乱了。」

「所以那天她一直不停的梳头发。看看这张,我最喜欢里面的红门,每次一看见就想打开看看後面有没有另一个世界。」

「你真是不正常喔!那,这张呢…」

算了,真是无聊的事。我是说无论预测未来或者是在雪夜里和一个不存在的人看相片都是件无聊的事,更何况如果我把全部的对话写下来,我们大概全部都要被无聊之海淹没了。比较起来,我还是喜欢「现在」这个字眼,也比较喜欢和真正存在的人在一起,好比说,「现在」,我和女孩在大学校园里走过不同的地方,拍一张张的照片,偶尔互相作弄开玩笑,也假装不记得某些事情。

时光以温柔的表情在我们的身边掠过,更美妙的是,大部分时刻我们都笑得好开心。只有两次,女孩在对话中流露出哀伤的气氛,不过都不算严重,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一次是在椰子树大道旁的一棵大王椰子底下,我们因为走累了,就坐在那儿休息一阵。玩了一会斗嘴游戏後,女孩沈默下来。

「有时候,我就坐在这儿,」她倚在椰子树下,眼光望着远方。「黄昏,夕阳这样落下去,那种力不从心的感觉,觉得好累好累。」

另一次则在图书馆里边一条小回廊里,下着雨,我们是为了躲雨才跑到那儿去的。雨缤纷地从半晦暗的天空洒下,我们坐在柱子旁的地上,很美的角度及气氛,所以我又按了一次快门。

「其实,我觉得,」她望着雨说。「活五十岁大概就够了,到时候我一定厌倦了所有事,也不会有牵挂了吧?」

而当然那不是真的。她才廿一岁,生命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走,很多人在这个年纪还不害臊地撒赖做梦哩!每个人在生命中每段时期都可能出现「永远」这个名词。年纪越轻,越喜欢在日记本里、周记簿上或是偶然经过的一堵墙上写上两个大字:

"永远"

并且忠实地信以为真。所以就像是一群不讨人喜欢的多胞胎兄弟般地出现了永远的爱、永远的痛、永远的感情、永远的乱七八糟等一大堆面貌相似却莫名其妙的永远。其实,世上唯一永远的一件事就是永远不可能出现永远。我不是告诉你吗?我在高中学过一年逻辑,大学时代又跑去旁听过一堂杰利克玛博士的推论哲学。最後我告诉女孩,你的伤心很快就会过去,因为世上并不存在永远。说这话的时候,我们正在图书馆门口等待雨停。

「有什麽明显的事实根据吗?」她反问。

「比方说,」我想了一下,绷着脸说。「刚才你不是趁我在图书馆喝水的时候把我的头按进水里吗?」

女孩笑了。我们在不至於淋得你一头湿的情况下走进雨里。雨有气没力地下着,我们一路上进行着小小的冒险,走过矮榕树拉一把树枝,树荫下哗啦啦下场调皮捣蛋的雨。

我们也踩过一个个小水洼,跳过去的时候我想起来小时候看过的王子杂志有一次说,这些地面上的水洼把你的影象留在水的分子里,随着阳光的蒸发飘上天空变成云,等到时机成熟又变成雨落下来,所以,如果淋到雨的时候不要抱怨,因为那其中有你在时光中某一点的小碎片呢!我喜欢童话,可是这些年来却以稳定的速度逐渐变得多疑及不信任,而且固执起强迫自己相信,这世界上并没有真正美好的人、东西,或是事情。

「怎麽了?」女孩在小水洼的另一端叫我。「站在那里发什麽呆?」

我「呀呼」一下跳过去,原来我们又来到了大学的大门口,就是今天一整天故事的起点。几个小时前,天空晴朗,不像现在下着雨,那时候女孩的心呈现光度二点三的阴沈,连带着我也一肚子鸟鸟的感觉。幸好现在我们都笑得挺融洽,虽然下雨,天空灰灰的。眼前有两条路,左边通往我们曾经走过,女孩有不好回忆的脚踏车场,往那儿走就可能把今天下午的事再重来一次,右边则通往一个我不知道是什麽的地方,路并不宽,也看不清尽头是什麽。

「走吧!」我扯扯女孩的手臂,她挑战性地仰头看我。我笑了。「我来带你走。」

结果我们走进了那条前头不晓得有些什麽的路。

「说起那张相片哪!」走在植满樟树的小路上,我随口找了个话题。我说的是女孩月票上的大头照。「不太像是你哦!是多久前拍的?」

「我变难看了,对不对?」女孩不肯定的说。「大约是一年前拍的,可是每个人都以为是五年前拍的旧照片。」

「年轻的日子,真好。」我神经兮兮地凑上这一句。人年纪大了总爱玩这种老气横秋的游戏。女孩笑了笑。我们已经把小路走完,迎面出现的是一座凉亭,凉亭旁有座塔形的纪念碑。女孩解释道,凉亭是某一位前任校长的坟墓,塔则是可有可无的附赠品。凉亭旁有一对情侣搂在一起。体温的交流是情感的延续,心里头突然冒出这句无聊的话。

「所以,喂!」女孩过了一会侧头看我。「我刚刚吃饭的时候是什麽表情?」

「刚开始,」我比手画脚地说。「好像玩一二三木头人一样定在那儿,後来咻一下站起来又好像要杀掉谁似的杀气腾腾。最後则有点像是拔掉插头的电风扇一样,没力气地坐在那儿,动也不动,把我吓坏了。」

「对不起,」她低下头,小声的说。「真的那麽可怕吗?」

「嗯啊!」我点点头。「非常可怕。」

有只鸟儿刷一下从树林里飞向天空。我和女孩找了两级比较乾的凉亭台阶坐下,旁边那对情侣的男生不晓得在叽叽咕咕些什麽。我瞄了他们一眼,女孩也顺着我的眼光瞄了他们一眼。空气中有股柔和幸福的味道,而每当这种气氛出现,就一定会发生煞风景的事,你等着看好了,我告诉过你的,我是一九八九年世界倒楣鬼冠军。

果然,女孩开口了,望着自己的手掌。「他是一个和你完全不同类型的人,老实,也没什麽情调…」

我夸张地打了声大呵欠。我开始不喜欢这个男人了,把他的名字写在飞镖靶上吧!我想。

「没有人喜欢我,」女孩半开玩笑的说,不过也可能是认真的。「我天生就是不讨人喜欢的人,被甩了也是很应该的事,每个人都讨厌我,也不会有人来理我。」

「可是你还是得活下去呀!」我说。有时候我是很不会安慰人的。「更何况你的情况也没那麽糟。想想看,你人蛮亲切的,长得也漂亮,个性也温柔,又聪明,腿也蛮修长的,你一定可以活得很快乐的哟!」

「才不呢!」女孩说。「不过,我已经习惯了。」

我也是。像这种处境就觉得灰心的话,早在十八岁那年我就该撞墙自杀了。功课不好,没人肯听我说话,澡洗一半热水器坏掉,寄情书塞错了福利中心的单据,我喜欢的女孩子不喜欢我……不如意的事像是大公司的商品般每天以大量生产的方式出现。如果对付不了的话,把它当朋友吧!这是我小时候一个大哥哥教我的话,不过他自己也一付不太有信心的样儿。

「喂喂!别那麽悲观嘛!」我对女孩说。「如果对付不了的话,把它当朋友嘛!」

「真的吗?」女孩怀疑地说。

「真的。」

天色渐暗。那期间拜托一旁的情侣老兄帮我们拍了张合照。拍完照片後,突然间,女孩露出痛苦的表情,头垂得好低。

「什麽事什麽事?」我急忙问她,她则垂着头,一句话都不说,过了好一会才把头抬起来。

「我肚子好饿。」她正正经经地说,然後像花朵一般的笑了起来。

听起来蛮合理的。大半天来她只吃了一盘沙拉,而我连半个青椒镶肉也没能吃完。城市的霓虹灯百分之八十都亮了起来。我们在黑暗中藉着路灯走出校门口,在大门和餐厅外边把一卷底片全部拍光,送进冲洗店。

「吃饭罗!」进餐厅前,我们以罗马武士的气势走进自助餐店门口。然後我们终於好好地吃完了一顿饭。

现在要说第二个故事了,这个故事比较悲哀一点。

很久很久以前,在遥远的美国西北部有个小城,圣诞节前夕窗外飘着雪。那一年的冬天特别的冷。这句话,据说是只要曾经在异乡做过游子的作家就一定会用到。其实,每一年的冬天都很冷,只不过有时候你的心中满满地塞着某些事、某一句话或是某一个人的微笑影像,就忽略了冬天的寒冷。

那一年,阿呆十九岁,在西雅图的乡愁和十九年来累积的寂寞空白压迫之下不小心让一个女孩子走进心里。圣诞节的前一夜,为了企图挽回些什麽,阿呆正在画一张图,冰冷的手指画出女孩的容颜。他细心地以细黑炭笔钩画女孩长发的柔亮光泽,以细唇笔为那梦中渴望过千百次的唇做点缀。阿呆想,如果她收到了这件礼物,也许脸上会露出彩虹般的微笑吧?可是,却一边在暖气开足的房间里觉得有点寒冷。

第二年的圣诞节,雪比去年下得更大,晚上十点钟,阿呆正在电话中对一个朋友叙述一个挺乏味的故事。火炉里旺旺地燃着火。

「所以你的意思是说,」朋友在电话中问。「後来那件礼物一直没送出去?」

「嗯!就是这样。」阿呆拿着电话,整个人平躺在地毯上,家里的傻瓜猫小雨点正舒舒服服的趴在他的胸口。

「她…」朋友小心翼翼地问。「没收下?」

「也不是没收下啦!」阿呆轻轻抚摸猫的背脊。「反正就是後来没给她就是了。」

「为什麽?」

「如果世界上每件事都知道为什麽的话,」阿呆反问。「人生不是很无趣吗?」

朋友在电话那端笑了。虽然两个人同年,却是个比阿呆要稳重上四倍的人。打电话来是因为爱上了某个女孩不懂得如何表达,也需要朋友精神上的支持。

「我的妈啊!」阿呆在心里这样告诉自己。可是後来也教给了朋友十六个该注意的事项。

最後的结局很悲惨,不过是出乎每个人意料之外的另一种悲惨。朋友後来和女朋友的交往十分成功,就是因为太成功的关系,女方以强势的影响力做後盾,巧妙地使男友和阿呆反目成仇,成了连点头之交也谈不上的陌生人。爱情这码子事儿啊!阿呆在心里感叹着。不但会失去异性也会失去同性,除了让自己痛苦之外居然还会失去朋友。

所以,阿呆觉得有点难过。

夜深了。

大学的商店街入夜以来亮着一盏盏华丽的霓虹灯。在每一条街的回廊下,每一家商店的橱窗前,一波又一波的人走过,男孩,女孩,男孩和女孩,在这个伟大的台北市里,青春是在周末的百货公司渡过的,冒险则在闪躲马路上的疯狂驾驶过程中进行。短暂的视觉、味觉、触觉过去,时间也过去。

在马路上遇见机车闪身而过,遇见大车则气势磅薄地挺胸来个正面冲突,如果过了这条马路全身而退的话,恭喜恭喜,像二次大战的盟军飞行员一样做吧!每击落一架飞机就在机身画上一笔,画满五笔就是个「正」字。无聊的话,对冒险也厌烦了的话,就坐在大街上看人好了,那一张张快乐的,生气的,哀伤的,没表情的各种脸孔,独自一个走过,一对,或是一大堆。

「在这个善变的城市里,迷惑了多少的情和意,」有一年的夏天,歌星叶欢曾在星空下的录音室悠悠唱这首歌。「那一个才是真正温柔的你?」

唉!此刻女孩就在我跟前柔柔地唱这首歌。我们在餐厅门口暂时地看路过的人。唱得真是不错,味道拿捏得挺准,可是不晓得为什麽我的心就这样沙一下紧紧揪了起来。我眼中的女孩形象有些馍糊起来,不真切似的。远方的柯尼卡霓虹灯正闪着美丽的绿色光芒。女孩自顾自的唱了一会。声音突地沈寂下去,在人群中她仰头看我,神情认真。

「那你呢?」她问。「你在追求什麽?」

我摇摇头,随即感到没什麽说服力,又耸耸肩。

「漂亮的女孩子,对吧?」她笑笑说。「活泼的、大方的,像你说的那些你在美国的朋友们。」

「还有家里有一大堆钱的。」我不识趣地又补了一句。

「当然罗!」她捶了我一记肩头。「你们这些臭男人。」

对,你真聪明。我在心里苦笑地对她说。其实,我是在追求一个在我眼前突地出现,像日本小说家作品中描述的100%的女孩。

「两个人在公园的长椅坐下,」小说上这样写着。「好像有永远谈不完的话,一直谈下去…」

可是,那希望好像太渺茫了,也不晓得这样的女孩会不会出现。而在这一层疑虑下我也许又会十分性急,结果就产生了把35%,46%的女孩误认为是100%的遗憾事情。更可怕的是遗憾的事一旦发生了几次,有一天也许我会眼睁睁看着百分之百的女孩在我跟前溜过呢!这些话我没告诉过任何人,话又说回来,一个廿三岁就快廿四岁的男人说出这种童话内容一定会被取笑得一蹋糊涂吧?从前我不太晓得这道理,很喜欢对人说出心事,吃过几次苦头後总算辛苦地学会把嘴巴「刷」一下拉上拉链,不说一句话。

我们在人潮中逛商店街。我不停地和女孩开些没营养的傻玩笑。走过每一个橱窗每一面镜子都要偷偷照一下,瞄一眼镜子里的自己,做出不同的陶醉表情。女孩把这一切都看进眼里。

「你考虑过要去看心理医生吗?」最後,她彷佛很佩服似的这样说道。

走到大学区一家教堂之前,女孩不停和我争辩自恋狂的英文该怎麽说,女孩坚持自恋狂是AdonisComplex,我一直说绝对不是,正确答案另有解答,只是我一时记不起来罢了。况且我也不是自恋狂。到了教堂的时候我们才停止争辩,变得静默起来。女孩是虔诚的基督徒,我则在廿一岁才第一次上教堂,在那之前,我只知道教堂是供人办结婚典礼用的。

街灯映照下,耶稣在十字架上慈祥地俯视我们…我们,指的是包括您老兄在内的我们这些在世上庸庸碌碌的人。我喜欢教堂,喜欢那种在诸多乏味单调建筑中突地出现一间教堂的温暖感觉。

女孩坐在台阶上任夜风吹拂她的头发,拿出梳子梳了梳。这一天她梳了自己的漂亮头发总有五十次。我把梳子抢过来,也梳了梳自己的。

「AdonisComplex!」女孩取笑我说道。「还不从实招来!」

「嘘!」我瞪了她一眼,做了个恶心的梳头表情。「这是我心灵最深处的秘密。」

过了一会儿,我们走到另栋大楼前的广场,因为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整栋大楼的灯光除了一楼的走廊外全部熄灭,看起来好有情调。我对女孩说,坐一会吧!照片九点半冲洗好,这大半个小时的时间我们没别的事做,脚也走得老酸。

「你听过『那一夜我们说相声吗?』」坐了一会之後,我突然问她。「我说给你听。」

那是演员李立群和李国修两个人在我高三那年录制的一场相声表演,非常棒的一场演出,并且从此之後成为绝响,因为两人以後再也没有合作过。当然它在笑声後面也隐藏一些挺深沈的东西。我第一次听的时候在高三,笑过了之後就忘了,这一忘就要再等到四年後我到美国,在一个寂静的夜晚有位老兄在他的车里再度播放这场内容横跨八十年时空的相声,从民国前的北平到七十年代的台北,并且它将随着听众的岁月痕迹将时空的范围再再延伸出去。

有一阵子,我常常在美国的5号公路上独自一人长程开车,混着女声二重唱的歌声听「那一夜我们说相声」,散场的掌声逐渐止歇,第一部录音机功能停止,而女声二重唱美丽的「月光河」也快要唱完。

「是否可以让我在想你的夜里,」芝麻以奶油般的美丽高音清唱,而已经离开人间的龙眼这时加入合声。「顺着河水般的月光,缓缓摆渡…」

那一天晚上不晓得有没有月光,因为话说得太多了,是以没空抬头去看。我从背景在民国七十年的「台北之恋」说到清朝末年的「嗜好」,把我记忆所及的段子、内容说给女孩听,不时地学相声演员的腔调和自己编出来的动作比划。

女孩很用心地听着。做为一个聆听者的话,女孩算是属於那种超级巨星级的。我是说她总是很仔细很诚恳地听你说话。说到好笑处女孩开心地仰头而笑。气氛真是太美好了,只是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美好的时光容易逝,痛苦的时候时间却冷冷地不愿流动。人世间的事无非就是如此,我总是趴在地板上看一具沙漏,时光,我指的是美丽的时光随沙子一丝丝落下,虽然我能趁没人注意的时候偷偷把沙漏掉个头再来一次,可是,终究还是要到尽头。

说完相声已经过九点半了,我们急急忙忙跑去冲洗店拿回相片。女孩捧着超级商店的大杯汽水在冲洗店里侧头看我翻一张张的相片,有的令人发笑,有的使人感伤。

「看,」女孩指着其中一张,相片中的我显现出一点…呃!当然只是一点点的…双下巴,而且我确信那是因为光线不调合的错觉。「像我的乾爹呢!」

「呵呵!」我冷冷地笑着,随即又恶狠狠地乾笑几声。「呵呵呵呵!」

另一张在椰子树大道上的合照则显得协调,我和女孩轻松地站在宽广的大道上面露微笑。五十年之後,看的人绝对不会联想到相片背後居然还隐藏有一篇长达数十页的故事,内容曲折离奇,引人入胜。後来,我对女孩说相片可以全数拿去,我只要拿底片就好了。她想了一下,抽走大概十来张,说这些就够了,再小心翼翼地放进手袋。如果没有意外的话,是该道再见回家的时候了吧?女孩推开冲洗店的玻璃门,我看着她的背影,一种微妙的感觉抓住了我,我决心要把沙漏再翻转一次。

「喂!」我在後头叫着她的名字,她诧异地回头看我,我说。「想再到校园走走,陪我走一趟好吗?」

「好啊!」她很乾脆地这样说道。

夜晚的大学校园实在是太美了。我和女孩在每条路上静静地走着。草香、夜风、在夜空中漫步的小昆虫声声像是悦耳的背景音乐般的在我们身後缓缓放送。女孩像是在闪躲什麽似的不说话。我考虑了一下,就假装什麽都不懂,提议说要不要玩扮鬼的游戏,或是说鬼故事的游戏。她非常的怕鬼,大约是四颗半星级的程度,可是却也和我一样非常爱玩扮鬼和说鬼故事的游戏。

在阴暗的夜间校园里,我一连说了好几个自己都不太相信的鬼故事,并且假装被鬼附身,用非常诡异的口气说话。以一个鬼故事观众及听众的角度来说,女孩也是超级巨星级的,我是说,她很公平地被每一个故事,每一个扮鬼动作吓得呼吸急促,使你产生极大的成就感。我最後说的是一个老婆婆被砍断手臂的故事,说完时我们正好走到文学院的前面。女孩脸色苍白地说想上个洗手间,我很有风度地说请便。站在门口等待的同时,我得以暂时浏览一下这个地方。

文学院是栋有点类似一大一小两个正方形叠在一起的建筑,里面的小正方形是片平坦的草坪,草修剪得非常漂亮。整个文学院在夜里只亮着一盏日光灯,一阵阵的草香使得整个画面显得祥和。我在那儿等女孩出来的时候,有另外一对男孩女孩也来上洗手间,男孩走进去,女孩子在外面等。一晃眼女孩的身影居然在我身旁的两棵树干间隐没了。

我觉得有点奇怪,因为那两棵树并不粗,连遮住人的侧身都很勉强,加上前头又说了几个鬼故事,正打算探头过去看的时候,和我一起的女孩从洗手间走出来,脸下垂,头发披散在脸前面,一动也不动。

「好可怕哟!」我走过去,故意用手掌捧住她的脸颊。「你怎麽了?你被谁附身了?好可怕好可怕哟!」

女孩在我的手掌里噗嗤一声笑出来。我们并肩走出去,经过那两棵树时我没忘记看了一眼,真是非常可怕,一下子我的背脊「飕」地凉了起来。可是我没对女孩说,因为也有可能我看错了。

那两棵树干中间是一块布告板,而且当然连个人影也没有。

本来,我还打算再走一阵的,因为气氛实在好。可是女孩说太晚了,妈妈在家会担心。说的也是,快十一点了,再怎麽说好人家的孩子也不应该在外边游荡。我们坐上了往女孩家方向的公车,根据「如何做好一个有礼绅士」这本书第七页第九行指出,一个优秀的绅士应该随时不忘为女士开门,为女士撑伞、开车门,送女士回家,并在女士家门口以七十度鞠躬然後柔和地道晚安。

不过如果你真的相信有这码子事的话那…你就错了,因为首先我又在吹牛胡扯,其次如果这世上真有「如何做好一个有礼绅士」这本书,拿来包油条或槟榔吧!我之所以送女孩回家是因为我企图让沙漏的沙子晚一点漏光,真的,只是晚一点点也好。

「这两天我很快乐,」女孩在隆隆的车声中对我说。「你真是个有趣的人。」

「我也很快乐啊!我还要谢谢你听我说这麽多话呢!」

「只是,」女孩静静地说,车声几乎要把她的声音湮没。「好像这种快乐不会长久似的。」

「千万别这麽说,」我有点气息急促地说出自己也不甚了解的话。「如果期待得太多,一旦得不到就会好难过好难过。可是,不存太多期望而得到,那就是意外的惊喜了,是不是?」

当然不是!我在心里对自己大吼。不是这样,你又在说谎!只是,十八岁那年之後我已习惯於忽略自己的心,尽量做作及变得虚伪,十八岁之後我的心脏发出来的声量实在太微弱了,连自己都不大听得见。我只听见自己开口说了篇冠冕堂皇的道理,自己心里发出的声音却越来越远…听不到了。我冷冷地对自己笑。女孩正在喃喃地说话,对象是她自己还是我则不清楚。

「当然,」她用英文喃喃地说。「我也不想有…」

最後一个字没听清楚。车停在某一个站上,全车的人一致前倾,一个老外上了车,大夥又一致往後一仰。老外跌跌撞撞地走到我身边,看见我正在看他,对我友善地笑笑,我也对他笑笑。这是个友善的夜晚,我喃喃地说,大概是被女孩感染了。欢迎来到地球村。

「来!我们来玩猜拳!」女孩突然这样提议着,我点点头。夜车平稳地向忠孝东路另一端驶去,然後,我们就在夜空下的公车里玩猜拳游戏。

车子在近十一点的时刻到站,女孩和我下了车,在打烊的大街上走过。她家在一条小巷子里。夜来的小巷子还挺热闹的,有不少摊子仍然生气盎然地做生意。女孩说,她在这儿出生、上学、长大,每星期上一次附近的教会。

「O.K.」她在她的家门口松了口气,这样对我说道。「我会恢复过来的,毕竟,日子还长得很呢!」

「这样就对了,真的你还好年轻嘛!」

「当然,」她信心坚定地说。「我要快快乐乐过自己的日子。」

「就这麽说定喔!」

「就这样。」

真的到了要说再见的时候了。我已用光了脑袋瓜子里的最後一句台词,沙漏也掉完了最後一粒砂。我目送着女孩纤巧的身影没入黑暗,二分之一,五分之三,五分之四……突然间又转过头来,叫了我一声。

「希望你和她玩得愉快。」这是女孩说的最後一句话。她,指的是另一个也从西雅图回到台湾过暑假的女孩子,不晓得为什麽,女孩一直以为我上来台北是为了找她。

「好好好。」我随口应着。「谢谢。」

之後我才发现那一晚原来是有月光的,我走出小巷子,看见月亮柔柔地挂在天上。我拦了辆计程车坐进去。三十来岁的司机从後照镜看我一眼。车子缓缓滑进马路。

「借支烟好吗?」我疲倦地对司机说。他找了一下,递过来一支长寿和打火机。我点了烟,礼貌地将打火机还他。深深地,我吸进了久未和肺部打交道的香烟,长长地吐了口气。计程车厢里一下子被蒙蒙的烟充满,不过一下子就被窗外吹来的晚风吹散。像昨天晚上一样,河水般的城市街灯在眼前滔滔不绝地流过。反正就是同样的景色再来一次。我在映进来的灯光中看了第二天回中部的时刻表,就软软地叨着烟,躺在椅背上,看着车窗外边。过高速公路高架桥时,彷佛看见了河面上粼粼的月光。

第三个故事,也是最後一个。

很久很久以前,一切似乎早已陷入沈寂,时空中已经习惯静默的格调与色彩。

在美国西北区外海有个欧克斯小岛,小岛上有座别致的罗撒莉尔渡假旅馆。入夜的旅馆房间阳台面对的是遥远陌生的北太平洋,夏天的夜风挺凉爽,偶尔夜里出没的小鹿和浣熊还会轻叩你的房门。阿呆把房间里的灯全部打开,坐在书桌前专心的写一张欧克斯岛的风景明信片。

「一切彷佛都没有变,」阿呆在明信片上这样写道。有一年,阿呆因为工作的关系,几乎每个月都要到这个旅馆住上几天。「夜里的天空银河还是好清楚,风很乾净清凉,渡口那儿的人说,今年的杀人鲸群会有许多群经过。走在回房间的森林小径上,不论风景有多漂亮,我总会想起,从来没能带你来这里。那麽,不论风景有多好多美,对我来说总是没有意义的。」

阿呆继续在明信片上流畅的写着。

「现在当然不能再像以前一样了,以前很多你向我要的,我都以为日子还长,有其它事的顺序似乎比较重要,没能答应你。现在我可以做到了,你也不在了。你好吗?我很想你。」

短暂且毫无意义的内容通常就到这儿结束。当然如果因为一件事毫无意义就不会去做的话,我们这个挣扎的人间就会少掉许许多多的故事了。这是阿呆和未婚妻分手的第七年,七年里,每个夏季都要来这个地方过一晚上,写一张风景明信片。

北方的极光带在海平线下透出魔幻的光芒。阿呆在明信片的正面写上对方的姓名,卷起明信片,装进史奈波英国茶的玻璃瓶,扬臂奋力一甩,将瓶子远远投进太平洋。

那片已经算尘封的回忆在夜空挂出一道银亮的弧形,没入大海。由岛上的潮向来分析,它将在第二天清晨流入外海,而算来在浩瀚的太平洋里,已经有这样的七只瓶子在潮水中浮沈。

无聊的心情,无聊的行为。经过了那麽多次的教训,人,似乎没什麽长进。

也因为有了这样的想法,阿呆觉得有点难过。

反正,事情就这样,那之後,日子以各种速度流逝,有时快得令人吃惊害怕,有时慢得让人生气难过。总而言之,当我再一次能够好好坐下来,以平稳的心情回忆廿三岁那年某两天所发生的那些令人怀念、感伤及心头暖暖的事时,已经是好多年的时光流逝了。我今年三十八岁,以一付年轻时代绝不愿接受的泄气型态活在城市的某一个角落。

三十八岁,真是令人一想就脑海晕眩一阵的数字,运气好一点的话,已经是儿子开始谈恋爱的岁数了哪!

不过,你也不要想得太离谱,当然我也依然活得好好的,在城市公车里、电影看板下,商店街前上演着我的差劲戏剧,并且,我

也学会规规矩矩的按照「城市傻瓜生存手册」的七十九条注意事项四平八稳地过日子。只是偶尔,会在擦肩而过的年轻男孩年轻女孩身上找到一点点…真的是只有少得可怜的一点点令人怀念的味道。那些独自行走的、热恋中的、互相吸引倾慕的、刚吵完一架的,以及打算要分手的男孩女孩。

「喂!我也有过你们一样的年纪呢!」有时候,也会想向交错过去的他们这样喊着。只可惜,一个三十八岁的男人距离这种勇敢的行为已经太遥远些了。而且,就算真的有过那样的年纪或回忆,也已经被塞在不晓得哪一年哪一个地方的某一个抽屉里了。

失恋的廿一岁女孩那之後又见过几次面,不,时至今日,连是不是再见过面也不太能确定了,她的面容流失在时光的夹缝中,和别人的混在一起,变得不真切起来,那也就是说,如果她今天就在我身旁,我也不肯定能在三个女人中认出她来,如果是单独见面的话,搞不好我还会礼貌性地一点头,企图找藉口和她搭讪哩!

总之在我的心目中,我只记得有过那麽两天,当时我廿三,她才刚过廿一,清新、醇净,笑起来有小女孩丢掉五块钱的哀愁神情。而最令人欣慰的一点就是,永远永远(呃?),在时空的某一点上,而且真的有那麽一个地方,女孩和我就以如是的年轻神情安详地存在着。

还有一件事我想我也要说出来。那天夜里我不是在文学院的草坪旁边等女孩上洗手间出来吗?我告诉你,当时四周围好静,连小虫子的声音也好像是被草香吸掉似的安静。没有月光,只有文学院门口一盏灯孤零零地照着。突然之间,不晓得哪儿飞来一只萤火虫,在我眼前优雅地飞过。来自远方溪畔的一只萤火虫,飞过田野,飞过城市,带着一盏绿色的灯笼。这叙述光想想就很美了,更何况我是亲眼看到的。我以崇拜及感动的心情看着它。实在是太美了,所以,明知道不会有结果,我还是伸出手掌,在夜色里平平地举着。

「来吧!来我这里。」我对萤火虫这麽说道。

然後结果你也猜得出来,它一点也不理睬,绕着我,在我的眼光追寻下舞了几圈,就在夜里消失不见。

後来,我和女孩走出文学院,在长长的椰林大道上我们不说话,有好一阵子只是默默地走着。

「喂!知不知道萤火虫的英文怎麽说?」

她歪着头思索一下,在夜里散发出淡淡的发香,轻轻摇头。「不晓得。」

「LIGHTWORM?」我在脑海中编造出这样一个单字。点着灯的虫?我摇摇头。「或者是…LIGHTFLY?」

「好像是後面那个,」她不肯定地说。「不过我真的不晓得哪!」

当然,有很多事你是不会晓得的。我在心里这样说道。於是我们又静静在空旷的校园走过,一样,一句话也不说。属於古老回忆中的大学校园夜色渐渐被抛在我们身後,直到被城市的一万盏没情调的灯光吞没。

其实,後来我查到萤火虫的真正英文是FIREFLY,意思是点着火的苍蝇。不过是什麽已经不再重要,实际上也没有人在乎任何事了吧?一切都将被遗忘,就连那些在遥远记忆中曾经觉得一辈子永不遗忘的事也一样,终究要变成尘、大气与灰的。不过还好啦!现在的我,闭上眼睛来总算还能记得那只萤火虫FIREFLY带着一盏灯笼,在夜晚的台大校园飞翔的优雅模样,并且至少到目前为止,我仍然希望我能够这辈子永不要忘记。

我想我是老了,不骗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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