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女装大佬荒野求生记[种田] — 第357章

正文 女装大佬荒野求生记[种田] — 第357章

然后他就被马顶了……

撞得他有点疼,但没什么大碍。

不过野马又迅速转身,抬起了蹄子试图踹他,这就把赵飞宇惹怒了,变成鸟开始在狭窄的环境里和野马你追我赶。

马被吓坏了:卧槽,这是只哈斯特神鸟!

它的反抗变得更为剧烈,并发出了嘶吼声,疯狂撅蹄子乱踹甚至试图冲击栅栏,可惜最后被赵飞宇按倒在地。

赵飞宇很快松开了它,别把腿摔骨折了,那才是亏大了。对马来说,腿骨折基本等于凉凉。

暴力驯服了几次之后,这匹马认命了:你干脆弄死我算了!摆烂了!

赵飞宇走到马旁边摸摸它的身子,见对方没有反抗,又去旁边捡回了那一把被他扔出去的苜蓿,喂到野马嘴边。

等野马把苜蓿吃进嘴里的时候,赵飞宇就顺势翻到了马匹背上,像胜利的小公鸡一样对着栅栏外的彩鹦比了一个剪刀手!

赵飞宇喜上眉梢:怎么样,还是我给力吧?

彩鹦心酸无比:这个世界果然还是谁拳头大,谁说了算的世界,连野马都会看菜下碟了。

驯服这一匹野马后,赵飞宇给它带上了彩鹦制作的缰绳。

彩鹦酸溜溜地说:“神子大人,下面要做什么?”

赵飞宇摸摸马头:“当然是先为它找一个主人,然后给它穿上鞋子和衣服。”

彩鹦:“鞋子?衣服?”

赵飞宇:“我们需要它干很多活,怎么能不给它安装上最好的装备呢?”

一连搞定了好几只马匹,赵飞宇给它们找好了主人,就趁着小鸟们给马儿喂糖拉近关系的时候,去铁器作坊定制了马蹄铁,又去木器作坊定做了挽具。

蛋蛋站在栅栏上探头探脑地望着赵飞宇给马儿修蹄子,问:“马也需要剪指甲吗?”

“野马当然不需要了,但是我们驯养了它,为它穿上鞋子,以后它的蹄子长了就必须我们来修剪了。”赵飞宇其实也不懂该怎么修,但起码要修平整,让他能把马蹄铁钉上去吧。

彩鹦一脸怀疑:“有什么用呢?”

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动物穿鞋子,咳咳,别说动物了,来到赵飞宇的领地,她才知道什么是鞋子。

赵飞宇向周围的马主人们解释:“野马在野外的跑动距离是有限的,不至于磨损马蹄。但我们要让马负重运输,它的马蹄就会磨损得更厉害,磨损严重了,就没有办法奔跑了。”

“为了让它们拉更多的货,跑更远的距离,我们就必须给它穿上铁鞋子。”

彩鹦懂了,又提出下一个问题:“神子大人,但是马真的可以拉车和拉犁吗?我在学习驯马的部落见过小鸟让马拉东西,但马好像很痛苦,完全不像牛这样轻松。”

“马的骨骼和牛的骨骼可不一样,牛有很强壮的锁骨和胸骨,挽具直接套在肩膀上,牛也没事。同样的挽具用在马身上,马跑着跑着说不定就被勒死了。”赵飞宇又把挽具挂到马身上,搭上鞍,系上腰撘和肚带,他虽然没训过马,但怎么也是骑过马的人。

最早的挽具就是直接作用于马脖子和马肚子的项前肚带挽具,欧洲人用着这套挽具,经常打仗的时候,马跑着跑着就窒息而死,把人摔了下来。

中国人比较聪明,先秦就发明了胸带挽具,将挽具的受力点挪到了锁骨上,避免了马被勒死的情况,使得马能够拉车和拉犁。

但这样的挽具没有办法发挥出马最大的拉力。等到lt;a href=https:///tags_nan/xihan.html target=_blankgt;西汉时期,人们在牛身上获得了灵感,将马挽具的受力点放在了马的胸骨上,并在马颈背后放上枷板,使其代替牛背部隆肉的功能,彻底解放了马的力量。这就是最先进的颈圈挽具。

赵飞宇把车的挽索挂到了枷板上:“你们谁来试试?”

蛋蛋自告奋勇爬到了装满粮食的车上:“爸爸,我来!”

“好吧!”赵飞宇一拍马屁股,马回头一看就吓了一跳,向前狂奔而去。

众鸟:“哇塞!跑的好快啊……”

赵飞宇高声喊到:“蛋蛋,感觉怎么样?”

风中传来蛋蛋虚弱的声音:“爸爸,好快啊,就是太颠了,我有点想吐……”

赵飞宇耸耸肩:咳,这就没办法解决了,又没见减震措施,所以马还是拉货去吧。

……

虽然这十几匹野马依旧偶尔狂躁,但在缰绳和笼头的限制下,只不过是无能狂怒罢了,很快便投入了使用。可惜在道路问题没有解决的情况下,并没能对他们的困局产生根本性的改变。

夏至很快就到了,结婚纪念日总是需要休息的,赵飞宇理直气壮地给自己放了假,准备白天出去玩,傍晚请客吃饭,晚上快乐爽一爽。

这是一年中夜晚最短的时候,天很早就亮了。赵飞宇照例睡了个懒觉,睁开眼往旁边一看,蛋蛋已经不在炕上了,只有楚鹰还在勤勤恳恳的打扫房间。

赵飞宇翻个身心想,他的好哥哥长了一张不可一世屌炸天的酷脸,每天却在努力做家务当人夫。

又在炕上赖了一会儿,赵飞宇眼看着纸窗照进来的阳光离他的屁股越来越近,才懒洋洋地坐了起来,并像雏鸟一样叫嚷:“哥哥,我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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